在报告时段内,市审计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大政策执行、公共投资和民生等领域,共依法开展各类审计项目37个,提出意见建议103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57项,向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21起,涉案问题金额2155.74万元,涉及责任人员25人。
2020年,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审议要求,抢抓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动疫后重振,积极抓好财经管理和风险防控,取得“战疫、战贫、战灾”的全面胜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向好。
——全力以赴抓好民生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筹资33.4亿元用于患者救治、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等;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筹资22.5亿元支持防汛救灾、农业产业化、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建设等;全面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开展技能培训3万人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和教育的支持力度,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提标5%,发放社会救助和优待抚恤金6亿元,补助家庭困难学生1.92万人,新建或改扩建各类学校18所。
——多措并举推动疫后重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企业税费和社保费9亿元,缓征企业土地出让金2.9亿元。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撬动担保贷款13.6亿元,筹措扶持资金3.5亿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发行政府债券资金44.7亿元,重点支持疫后重振“十大工程”建设项目184个,带动项目总投资170.5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经济活动。
——坚决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各类财政扶贫资金29.34亿元,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压实债务化解主体责任,按期偿还政府债券本金27.4亿元,完成重组4.94亿元,严防政府性债务风险。筹资2.7亿元,推进“厕所革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创新方式推进规范管理。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下达监管“一竿子插到底”,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对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质量稳步提升。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全部按时上网公开,实现人大、财政、审计数据联网实时监督。上年度违规违纪或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3.81亿元得到整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77项,问题整改落实率达95%,12人受到问责处理。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2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72亿元,同比下降7.66%),上年结余4.18亿元,总支出38.38亿元,当年结余0.84亿元,累计结余5.0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74亿元,上年结余1.75亿元,总支出29.86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累计结余1.6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0.9亿元,上年结余16.33亿元,总支出9.29亿元,当年结余1.61亿元,累计结余17.9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85亿元,上年结余0.05亿元,总支出0.9亿元,当年结余-0.05亿元,收支相抵平衡。
审计表明,2020年度,市级财政在收入结构和质量受到大环境影响的情况下,不断强化收支管理和资金存放管理,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基本保障了财政正常运转。财政收入数据较为真实,没有发现虚增空转、搞虚假政绩的现象。但还存在预算编制和调整不够严谨、执行不够到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不够严谨。主要问题有: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市财政局2020年代编人才经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公共住房租金等其他综合项目预算34096.65万元,未按规定细化到归口管理部门,容易出现责任和管理风险。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够到位,市本级2020年编制项目预算314项59779.1万元,实际执行38537.36万元,平均执行率64.45%,老年大学等个别项目执行率不到10%。同时,还存在预算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年初预算指标未足额下达等问题。
二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市住建局将预算内项目资金277万元拨入代管账户,实际未使用,形成虚列预算内项目支出。齐星公司6959万元财政资金借款完成相关“冲销”账务处理,但未按要求完成“债转股”手续,形成潜在风险隐患。同时,还存在部分财政统筹资金未及时按要求重新纳入预算分配、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应收款项清收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部分专款分配使用不够及时。因实施条件不成熟、项目建设进度慢、有关计划或规划变更等原因,市财政截至2020年底共有472笔6.58亿元省拨专款未及时拨付,其中:滞留两年以上的专款118笔2.02亿元。审计过程中,市财政已整改拨付(含统筹)6637.05万元。
二、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经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直211个预算单位2020年预算执行和财经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延伸审计了25个重点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020年,各部门预算约束和财经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五项费用”降幅较大,问题总量逐年减少。但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项目绩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改进。
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约束不紧。市委统战部等6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过大、预算执行差异较大、预算调整不准确、预算约束性不强等问题。市军休所等36个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952.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市广播电台等2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2745.17万元。市城管执法委等2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846.28万元。
二是部分单位项目绩效不高。有53个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市电视台2020年项目实际支出128.95万元,仅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2.4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28个单位改变项目资金用途619.44万元,未能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市卫健委等25个单位有7098.84万元专项资金滞留账面,未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或达到预期工作目标,未能发挥应有效益。
三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实。如:市技师学院等11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资产划转、处置不规范;市政数局等8个单位存在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或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800余万元;市交警支队无依据将1371.62万元在建工程转为无形资产。此外,还有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或超编配置公务用车现象。
四是部分单位执行法规法纪不严。如:现代教育集团等32个部门未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部分支出不减反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24个单位“五项费用”超预算188.65万元。市第一中学等60个单位往来账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1534.94万元。市医保局等7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或存在错误。还有部分单位存在票据或现金管理不规范、内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财务资料不准确、有关财政收入应缴未缴、未按规定管理工会经费等问题。
三、政府债务和财政出借资金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全市各级财政出借资金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56.76亿元,占省核定债务限额的98.2%。市本级平台公司举借的政府隐性债务余额67.66亿元。相关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土储棚改、污染防治、基础建设以及偿还旧债等方面。总体来看,债务风险基本可控,但基层财政增收发展潜力不足,预算安排偿债困难,平台公司所持资产多为公共产品,市场化程度低,盈利能力差,偿债压力巨大,“借新还旧”现象较为突出。
截至2020年11月底,市本级共有未收回的财政出借资金8592.68万元。其中:2010年以来的“借出款项”3958.17万元,2008-2017年的“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4634.51万元。部分财政出借资金存在抵押物无实际执行价值、抵押协议不能有效落实、反复延长还款期限、部分借款企业停产破产形成呆账坏账等问题,安全风险较为突出,应尽快依法清收。
四、部分“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审计情况
(一)公共停车场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8个公共停车场和1个城市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相关停车收费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以及交通拥堵等现象。因部分停车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停车电子数据丢失,停车收入无法完整核实。9个停车场在经营管理、落实协议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如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未取得收费批复合法手续收取停车费38.69万元;城东火车站广场、市中医院等4个停车场的招租,未实行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租金标准未经科学评估且十分低廉;高铁南站停车场和城市道路停车场共有502.75万元(占应收停车费总额的44.1%)停车费清收不到位;市智泊公司未按期向市城管委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金102.12万元;部分停车场承包商财务资料不健全、收费收入不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较为普遍;还有一些停车收费区域设置不科学,相关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群众意见较大。
(二)“互联网+“放管服””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我市“互联网+“放管服””信息系统目前为三级安全等级,该信息系统为我市提高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和技术支撑。该信息系统在运营维护中,存在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紧缺,导致管理运维受制于人,市电信公司迟迟未向市大数据中心移交该信息系统的机房和数据资源,大数据中心不能正常对全市行业数据与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二是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三是市电信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将该信息系统部署在“神农云”上,增加了存储服务成本。此外,该信息系统在建设运维过程中还存在绩效考核排名不稳定,未及时进行工程决算、机房迁移和固定资产登记等,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五、重点民生和专项审计情况
(一)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情况
对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向纪检和司法机关移送有关人员失职渎职、骗保套保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16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16人,涉案资金200余万元。
一是在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归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基层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各类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超预算比例较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的养老或医疗未参保缴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特殊时期医疗保险费减征政策未落实到位等。
二是在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挤占挪用或出借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对职工提前退休申请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人员重复享受不同类型或不同区域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向已死亡人员继续支付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医疗机构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无依据收费、多计数量收费、过度医疗等方式变通或超范围套取医保资金等。共涉及问题金额5000余万元。
三是在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落实不到位;部分保险基金存放管理不规范,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利息收益损失较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基础信息不准确、共享机制未建立、监控体系不健全、预警功能不到位、信息孤岛较多等问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3651.71万元,当年支出37956.38万元,累计结余11420.08万元。曾都区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34080万元,当年支出30753.73万元,累计结余8346.17万元。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实物配租,对相关住房困难人员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审计表明,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共筹集公租房8664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租赁补贴发放和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率均达到100%。从审计重点抽查的情况看,市本级2020年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131户,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63.75%。曾都区实际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6个、改造计划13332户,全面完成当年目标任务。
审计发现,随州市本级和曾都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维过程中还存在少量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不规范、大部分公租房小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部分公租房房租清收不及时、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空置闲置、少量公租房小区因建设面积超规划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部分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未履行相关程序、已改造老旧小区未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问题。特别是保障房空置闲置不仅占用大量当期建设资金,也没有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应尽快消化盘活。
(三)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随县2018至2020年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相关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5537.26万元。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乡村振兴标准体系不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和资金入池长效机制不到位、各乡镇未编制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农产品保险品种覆盖面和覆盖率不高等问题。二是在产业项目投资和运营绩效方面,存在部分镇村对产业发展资金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的投资决策不科学、投资合同约束及收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大部分投资项目缺乏市场和效益、市场主体落实利益联结分享机制不到位、部分投资项目长期未确权和评估入账等。三是在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资金滞留闲置或被挤占挪用,出借产业项目发展资金缺乏监管约束,让“造血”资金变为“输血”资金,不仅存在较为突出的损失风险,也无助于增强乡镇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着重审计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内的森林、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近年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积极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规定,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8%以上,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477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有量保持在2259公顷以上,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还存在部分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有:1个建设项目的部分规划范围与生态红线范围重叠;1个开工在建项目未获许可占用林地保护区;2座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进度缓慢;环保执法存在少量以罚代管现象;部分土地批而未建长期闲置等。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完成了随州市中心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南郊农副产品物流园(一期)等12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送审总造价17.33亿元,审减2.59亿元(含内审指导审减2.09亿元)。重点揭示了少数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按规定招标采购、项目建设严重超概算、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少数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如:府河河道治理项目(高新区段)直接指定由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进行勘测设计,总费用555万元,未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城南棚户区改造(涢水片)一期二标段参与投标的两个单位的投标文件资料基本一致,涉嫌相互串通投标。此外,还有一些项目存在先开工后补招标手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采取政府采购方式规避工程招标等问题。
二是部分项目的建设及监督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有:一些项目施工方借用建筑公司资质投标中标市政工程项目;一些项目设计和施工变更等未履行报批手续,如:南郊农副产品物流园(一期)蔬菜市场场区道路回填石渣投标预算量为5113.1m³,竣工结算量为21093.89m³,增加4倍工程量,无相关变更手续;一些项目建设方将不应拆分招标施工的大型工程项目进行拆分招标施工,可能导致工程建成后的质量风险;一些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监管不严,导致多计工程量、多计建设成本、多计工程造价、严重超概算预算以及工程质量不达标、计价方式不合规等问题频发,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此外,还有一些单位搭车报销与工程建设无关支出、建设项目财经管理不规范、工程完工后长期不进行竣工决算以及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注重统筹安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按照标准科学的要求,加快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支出标准在部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部门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预算评审力度,建立健全项目正常退出机制。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三是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理念,严格控制预算执行调整事项,确保预算刚性约束。健全预算执行进度通报、预警和监督检查机制,对执行进度较慢的,要及时调整资金用途,对长期沉淀闲置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统筹使用,防止“二次沉淀”。四是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优化绩效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落实好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二)抓实民生监督,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推进跨行业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抓好各类民生项目关联数据与实际成效的分析评价,促进提高民生资金和项目使用推进的效益效果。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多发易发问题的经常性监督,着力解决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查处骗取、挪用民生资金及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加大对乡村振兴、医疗社保、教育就业、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及落实成效等方面的跟踪监督力度,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保障各类民生资金的使用更科学、更规范。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完善政府债务实时监测机制,严控政府隐性债务,抓好风险预警防控。健全优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科学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依法严肃处理政策落实、财经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等过程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和诚信体制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应急救灾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和应急救灾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落实好《关于加强市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发挥内审的“参谋卫士”功能,为企业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四)明确整改责任,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人大强化监督、政府主导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清单,对账销号;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考核、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将审计整改作为单位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健全巡察办、纪委监委、组织部、督查室等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的督查、问责和追责。同时,进一步健全激励干事创业的配套制度,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与整治不作为问题相结合,鼓励干部奋发有为、改革创新,激发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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