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告时段内,市审计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共依法开展各类审计项目37个,提出意见建议148条,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85项,向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移送经济案件线索8起,涉案问题金额3839万元,涉及责任人员11人。现将有关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度,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较好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
——减税降费促进经济发展。全市共减税降费8.8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和促进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逐步提标加强民生保障。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医疗报销等继续提标。民生支出稳中有升,住房保障支出2.65亿元,教育支出2.89亿元,社保就业支出2.9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16亿元。
——标本兼治推进规范管理。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推动构建集中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各单位制定完善区域性和行业性管理办法13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95%,11人受到问责处理。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2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1亿元,当年结余4.17亿元。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0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3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5亿元。
2019年,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08亿元,预算支出8.73亿元,当年结余2.35亿元。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55万元,预算支出5106万元,调出596万元,当年结余553万元。
审计表明,2019年度市本级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本年公共预算收支做到了收支平衡、稍有结余。但预算执行中仍有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库、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部分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主要问题有:部分预算内资金的利息收入2197.04万元未缴入国库。
二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精细不到位。主要问题有:部分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代编其他专项(综合项目)89475.07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83%,占比过高。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或项目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低,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结余22647.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6%。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各单位2019底共结存债券资金14867.8万元,结存上级专款59041.32万元,部分专款未按规定重新分配使用,未发挥应有效益。
三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清理不及时。主要问题有:2019年底,市财政局各账套往来科目结余较大,涉及总金额54043.35万元。有些是多年挂账未清,有些是存量资金化解分配不及时,有些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等。部分财政对外借款未清收到位。
此外,在财政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会计处理不规范、调账不及时、超范围列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预备费等问题。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对213个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全覆盖,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重点核查了21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项目管理和绩效、财经规范管理等方面,还有仍需改进的地方。
一是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需进一步强化。市畜牧兽医局等10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预算执行差异大等问题。此外,还有一些单位存在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是部分单位项目管理和实施不科学,项目绩效不高。市信息与标准化所等19个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三是财经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部分单位新增的801.6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此外,还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现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原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市国土局)和原随州市水利局(简称市水利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着重关注了矿产、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设置矿权过程中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将随县万和镇明阳塘花岗岩矿的部分矿区范围划定在七尖峰省级森林公园内。对11.75平方公里的14座到期矿山,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也未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理处罚,其中过期三年以上的矿山有11座。
二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不够重视。
三是取水许可制度落实不到位。晶星公司、新诚皮件公司、靖泰化工公司等部分企业存在取水计量设施不全、违规取水、无证取水等问题,市水利局未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
四是对非法采砂案件行政处罚缺乏强制手段。
此外,还存在土地使用效益不高,部分土地批而未供与部分土地长期闲置等问题并存。水资源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部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下降、实际取水量核查不实、少收或缓收水资源费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五项社保资金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五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市社保管理部门通过积极落实降费减负、五证合一、一站式、一卡通服务等惠企惠民政策,狠抓扩面参保、待遇兑付、社保稽核、机构改革等工作,确保各项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但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落实职工社保待遇不到位。当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1.92%。一些老旧企业或破产改制企业,经营困难,对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较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有些甚至长期欠缴养老保险费。还有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对职工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未按规定标准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社保核销政策落实不规范不严谨。主要表现有:未按时足额支付或超标准支付少数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工亡补助金、生育保险待遇等;少数人员在非医保保障期间享受医保待遇、住院期间同时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等;超范围或超核定月数发放失业保险金、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稳岗补贴、少数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等。
三是社保政策执行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20.31万元,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7596.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结余2339.13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结余3793.87万元。虽然一部分结余资金已用于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但仍应结合实际,详细分析结余结构和原因,科学管理,审慎统筹和调整市本级相关社保报销的比例及范围,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精细化水平。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审计情况
对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款物开展了审计和跟踪督办整改。
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367万元(含中央、省拨付的防控资金9765万元),实际使用6465万元,结存3902万元。随州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4.19亿元,支出3.77亿元,结余0.42亿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598.15万件,安排使用各类捐赠物资1521.80万件,结余76.35万件。审计表明,各相关单位科学统筹调配财政抗疫资金,依法公开接受社会捐赠和监督,不断建立完善物资管理分发制度,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审计也指出了一些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综合管理缺乏经验以及分配使用不及时等问题,审计已跟踪指导完善制度,督办相关单位迅速整改到位。
截至2020年8月31日,中央直达市财政的3.4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和2.08亿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审计部门将及时跟进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质量效益。
(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时,全市已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966处,其中古文化遗址566处、古墓葬808处、古建筑446处、古石刻3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114处。国有文物博物馆3家,民办博物馆1家,馆藏文物5611件套。审计发现,我市文物保护与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很多建设单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大部分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阶段未征求文物部门意见,未报请文物调查勘探,擅自违规开工,导致地下文物被破坏损毁的事件屡屡发生。
二是部分文物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有:改变项目资金用途、预算项目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挪用文物展览专项收入资金、财经管理及支出手续不规范不健全、财经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等问题,共涉及专项资金2239.05万元。
三是文物保护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违规改变工程内容、虚报工程量、资金拨付监管不严、超预算概算以及因配套投入不到位造成工程停滞等问题。
此外,我市文物保护和开发工作,还存在机构和人员保障不到位、财政资金投入保障不到位、文物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在报告时段内,组织开展了随州市政府投资及政府采购领域招投标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完成了㵐水一桥、交通大道改造、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等14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送审总造价3.67亿元,审减3329万元。重点揭示了少数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按规定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虚报冒领等问题。
一是少数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划整为零规避招标、“量身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委滥用职权违规评标等突出问题。针对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已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部分人员已受到责任追究。
二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如:内河治理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未按要求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此外,还存在一些中标单位违规转包项目的现象,涉及金额2226.24万元。
三是相关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市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等相关主管单位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对12起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案件,处罚不到位,又违规补发施工许可证。同时,还有个别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管单位,履行监督监管职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施工方虚报工程量等问题。
此外,在个别项目中,还存在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计价方式不合规等,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六、审计建议
近年来,随着各项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深入,我们欣慰地看到,财政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财经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数量逐年下降,2019年问题清单量同比减少30%。为继续深入抓好财经监督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督促研究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统筹各类资金保障扶贫、污染防治、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二)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力关注人民群众在享受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焦点问题,加大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及落实成效的跟踪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管好用好三农、就业、社保、抗疫等民生专项资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和分析运用,抓好各类民生项目关联数据与实际成效的分析评价。
(三)科学解决好热点焦点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全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科学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依法严肃处理招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和诚信体制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医疗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应急能力。健全完善社会捐赠响应和管理机制,创新参与方式和服务载体,完善公开办法,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共渡难关。
(四)完善整改、问责和容错机制,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建立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制度,以公开促整改规范。建立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以及“屡审屡犯”问题的监督管理和整改指导的长效机制,消灭“屡审屡犯”问题。进一步健全激励干事创业的配套制度,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与整治不作为问题相结合,明确界定容错范围,严格落实纠错措施,鼓励改革创新,切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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