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俗称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资金。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日臻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逐步规范。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笔者结合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实际,认为当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信息壁垒导致监管不畅。现阶段,医保和新农合在管理上分属人社(医保)和卫计(农合)两个不同的部门,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单独运行,特别是信息系统未能实现对接和共享,导致存在同一人员既参加医保,又参加新农合的现象,为一些人违法违规重复报销套取医保资金,提供了可趁之机。其违法违规方式主要有采用虚假发票重复报销,以及伙同医院、医生、医保经办机构等联合造假,开具“鸳鸯发票”报销等。
二是综合监管不到位。一方面,医保和新农合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井水不犯河水”,但对于跨越两部门的违规问题,各自既无心,也无力;另一方面,医保和新农合海量的业务数据,让不懂大数据运用技术的监管部门无从下手,让违法犯罪人员心存侥幸,甚至采取了最笨拙的办法,盗取民生资金。
三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医院、医保等部门日常监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给违法犯罪人员钻营牟利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以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就医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着力实施医保与新农合信息共享以及两类医保的全面整合。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从国家和政策层面推进两类医保整合,各级政府应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进程。
二是提升常态化综合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社保、医疗、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和保护中心,实现各类工作信息的有效调用和预警监管,提升常态化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对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优势,提升审计质效。
三是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除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常规制度外,各单位应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有条件的还要建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必要时更要主动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多管齐下方能更有效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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