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随州市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理顺投融资申报流程及规范资金用途管理和防控债务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先后对我市三个典型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清理,重点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融资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益性,以及负债规模、资金运作模式、债务资金结构、偿债资金来源等情况,及时提出了政府部门要牵头出台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办法,建立并实施现代投融资企业会计制度,拓宽资金多元运作渠道和格局,加强对公司债务融资风险管理的审计建议。
近日,市政府组织财政、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上述办法,从以下几方面强化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一是确定融资申报流程。采取“年初申报、分批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各投融资平台公司在每年一季度末申报年度融资计划,报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各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意见后,由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融资计划可半年补报一次,因政策窗口期需要临时增加的项目随报随批,已经批复的年度融资计划当年未使用的可跨年度结转。未经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对外融资。对于需要财政支持类项目,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流程办理。
二是明确融资项目实施原则。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建设基金等低成本的政策性资金。采取间接融资或者表内融资的,按照综合成本最低、资金使用方便灵活、风险可控的原则选择金融机构。采取直接融资、表外融资或者其他创新融资方式的,按照批准的合作金融服务机构选择方式执行。竞争性磋商确定候选机构后,由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集体评审决策,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评审。
三是规定资金存放要求。按照“满足项目支付需要、符合资金监管要求、适度提高资金效益”的原则,对于项目专项资金按照资金专款专用、支付实现闭环的要求,合理合规使用;对于无指定用途资金,由市政府金融办提出存放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是建立融资项目财务报告制度。明确融资项目监督管理实行各融资公司定期报告制度、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制度、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制度,建立政府性融资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融资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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