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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9-23 16:10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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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铖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及时会同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综合各部门意见、国家支持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积极支持户外运动等体育产业发展。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积极推进我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660万元支持滨湖体育运动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和市城北体育公园两项目建设。同时,市发改委还结合随州实际策划了滨湖体育公园、涢水街道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项目,正在推动前期工作。市文旅局积极招商引资各类户外运动项目在随落户。市水利和湖泊局配合市文旅局、市冬泳协会等单位在白云湖库区成功举办2023年湖北省浆板公开赛(随州站)提高了我市居民参与户外运动的积极性,擦亮了随州市的旅游名片。

二、针对建议中提出涢水街道开展露营、儿童乐园等户外运动受规划和土地约束的问题和建议,综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意见,答复如下: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按照《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的若干措施》对于帐篷露营地在不占用现状耕地、不占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固化现状地面、不建设固定设施,零散分布、单个设施占地小于200平方米且总占地面积不超过5亩的临时设施用地,可以按照原地类管理。硬化地面、建设固定设施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市水利和湖泊局答复:在符合相关规划,不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涉水户外运动产业发展。对于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涉水户外运动项目,采取审批申请表的简易形式,组织专家现场办公提出意见;对于较大的涉水户外运动项目,提前指导建设单位按涉水审批要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迅速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审查,节约审批时间。

综合以上两职能单位意见,请项目单位根据涢水社区实际情况策划相关户外运动项目,并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我市优质体育产业资源,密切关注户外产业项目,在推动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支持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力推我市户外运动产业蓬勃发展。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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