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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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发展卫生事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快卫生改革和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现结合随州卫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是卫生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明显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以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为重点,启动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为“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86岁,2010年随州市人口出生率10.86‰,死亡率为5.08‰,自然增长率5.7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5年的97.86%提高到2010年的99.97%,孕产妇死亡率为28.77/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5年的6.55‰下降到2010年的5.6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5年的8.5‰下降到2010年的7.11‰,达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
    (二)卫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迅速增长,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卫生事业费投入达8996万元。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达到7.48亿元,较“十一五”期初翻了一番多。2010年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53家,其中综合性医院15家(公立医院7家,民营医院8家),中医院2家,妇幼保健院2家,急救中心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家,卫生监督机构3家,采供血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2家,门诊部53家,医务所(室)51家,诊所306家,其它类别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所(室)965家。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870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数4295人,注册护士数3445人;药剂人员609人,检验人员359人。千人均卫技人员数3.45人、医生数1.66人、注册护士1.34人。床位5497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1张。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了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有效控制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等重大疫情的暴发流行。重大传染病防控成绩显著。艾滋病实行综合防治,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实施关爱救助,加强干预阻断措施,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较好的防治效果。截止2010年6月底,全市累计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99例,免费抗病毒治疗351例,发病死亡281例,存活418人。积极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检查治疗减免政策,遏制了结核病疫情上升的势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广水市作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其经验向全省推广。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了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参合农民185.55万人,参合率达97.7%,统筹基金达人平150元,新农合病人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达60%以上,门诊统筹工作全面推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得到缓解。
    (五)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加快。“十一五”期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增长,特别是在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带动下,全市卫生系统共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690万元,改扩建28个乡镇卫生院、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个村卫生室、1个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和2个县级综合医院。争取省级投资165万元改造396个村卫生室,争取设备资金1000余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装备更新设备。市中心医院世康大楼、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市中医医院门诊和住院大楼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设备逐步更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六)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展。出台了《随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为打造全省神农中医品牌奠定了基础。市中医院认真实施“三名三进”战略,特色专科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国家级脑病重点专科已顺利通过中期评估验收,骨伤专科被省卫生厅列入湖北省“十一五”中医骨伤重点建设项目。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进展,该项目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
    (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9大类21项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43%,启动了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建档率达20%以上。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消”项目,全面实施农村孕妇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启动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在曾都区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推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在曾都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在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制,人员工资分配实行绩效考核制。
    (八)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快速发展。2010年,无偿献血率从2005年的97%上升到100%,自愿无偿献血率由2005年的83%上升到100%。2010年全年共采集血液14579人次(采集全血总人次14239人次),采血量23499单位,4.7吨(采集全血量23104单位,4.62吨)共供血45243单位。其中红细胞类22123单位,冷沉淀1201单位,机采血小板395单位,满足了临床用血的需求。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得以建立并得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了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
    (九)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广泛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随州市、广水市先后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在全市创建了一批新农村爱国卫生试点村,创建省级卫生镇2个,卫生先进单位31个、卫生村6个、卫生社区5个。农村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观,卫生水平不断提高。
    二、“十二五”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突出卫生工作重点,全面深化卫生改革,积极推进卫生管理法制化、资源配置科学化、卫生服务优质化、生活方式文明化、医药卫生信息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健康权益,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根本出发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手段,以卫生改革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利用计划和市场两种机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支持和引导、资金筹集和投入、行业监管和调控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民营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事业,促进有序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3、坚持统筹规划与区别发展。按照规划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统筹规划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突出依靠科技进步,重视和发挥传统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4、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以维护全体公民的健康权益为目标,依法加强公共卫生秩序,推进卫生全行业监督管理,严格卫生许可和卫生技术、卫生资源准入。
    5、坚持“大卫生”观念。把狭隘的医疗卫生服务转变为社会性、全局性的卫生行为,把卫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转变人们的卫生观念、增进有益健康的行为方式上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促进社会人群共同参与,促进与此相关的多部门配合协调,共同制约健康影响因素。
    (三)发展目标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随州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安全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适应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平均期望寿命。全市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5岁。
    ——妇女儿童健康。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
    ——疾病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仍保持低流行状态;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儿童“11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地方病防治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2011年消除麻疹,2015年消除疟疾。
    ——卫生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15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达6%。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卫生总费用的30%以上,个人控制在30%以下;2012—2015年医改投入不低于前三年,并能有所提高。
    ——病床。综合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医疗资源现状和利用、医疗需求等因素,床位配置标准将提高到2015年的每千人口3张。
    ——卫生人员。201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达到2.5人。
    ——医学科技。医学科技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城乡居民医学科学知识普及程度明显提高。
    四、“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以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个人缴费金额,兼顾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面推行住院补偿即时结算;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体系,实施管理与服务相分离,不断优化管理经办队伍,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
    2、建立并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全市实行基本药物集中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制度,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培训,保证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3、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建设项目,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成随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等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使全市每个行政建制乡镇卫生院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的目标,使农民群众能就近方便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以政府举办为主、以整合现有卫生资源为主的原则,通过科学设置、合理布局、调整撤并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布局,打造社区卫生“15分钟服务圈”,基本实现每3—10万人口或每个街道设置1所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若干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4、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城乡居民都能平等地享受到的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重点地区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力争让群众少生病。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15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60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5、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医院管理,推进单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合理的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试点公立医院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二是推进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探索医药分开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稳妥推进部分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三级疾病预防保健网建设。实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关口前移,卫生防病工作贴近百姓生活。“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指导,县(市、区)疾控机构为枢纽,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医疗机构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2011年,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2015年底,覆盖率达95%以上。
    (2)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实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动态统计和分析,重大疾病预测灵敏、反应迅速。
    (3)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争取项目建成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平台体系,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各级卫生应急专家库,充实应急处置专家队伍,提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菌、医疗救治人员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完成卫生应急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建立起指挥监控、交通、通讯设备装备现代化的应急队伍。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提升实战效果,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共同参与、功能齐全,反应迅速的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储备的原则,统筹建设公共卫生专业物资储备库,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加强抗洪救灾、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救治、群体性伤亡灾害事故等所需药品、器械的储备,储备一批经常性的疫苗、药物,实时跟踪国际和国内公共卫生安全的形势,增加应对新型公共卫生事件的药物储备。
    (4)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省、地、县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和人才培养经费投入。2015年,市、县两级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达到国家规定必须装备要求,检测能力符合《指导意见》基本要求,检测能力要满足本地区新开展业务技术要求。
    2、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1)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落实城乡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基本服务项目,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和“妇女健康行动”,增强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加强母婴保健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和监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机构的准入、校验和人员的考核。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工作,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实现全市范围内实时办证、实时查询。
    (3)推进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做好新生儿疾病患儿的康复与治疗,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随州市在巩固省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在全市创建10个省级卫生镇,每个乡镇创建4个省级卫生村;在新农村爱国卫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新农村家园清洁工程”,每个乡镇建设1个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开展“景区卫生示范工程”,在随县建设1个“景区卫生示范点”。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0%、60%。全市中小学校、医院建成控制吸烟场所。在巩固灭鼠、蟑螂先进城区的基础上蚊密度达到全国爱卫办规定的标准。新增农村卫生厕所(含三联式沼气式厕所)5万座,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8%以上。
    4、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1)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做好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重点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建立本地区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数据库,对食品安全风险及时进行检验和核实,及时发布预警。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2)加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管力度,提高环境与健康管理能力。强化医疗执法监督,持续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严厉查处黑诊所、假医游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及非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切实整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查处力度。
    5、加强职业病防治。贯彻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培养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加快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建立复杂病例专家会诊制度,确保职业病诊断结论的规范、准确。积极稳妥应对职业病突发事件。到2015年,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增长速度,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显著减少,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6、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和《湖北省精神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覆盖全市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体系,建成随州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好1个精神卫生专科,县(市、区)各建设1所精神卫生机构。加强精神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实施精神卫生进社区活动,重型精神疾病随访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和康复水平,探索危险行为的早期发现和干预措施。
    7、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增加健康教育经费投入,努力营造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健康教育良好氛围。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健康普及教育网络,通过对四级预防保健人员强化培训,将健康教育纳入预防保健序列,由各级预防保健人员承担本区域健康教育普及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提高健康教育人员素质。力争“十二五”期间将市健康教育所建设成为集健康教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全市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新型健康教育基地。
    (三)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1)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县级医院龙头效用进一步发挥、乡镇卫生院中枢地位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基础作用进一步体现的目标,夯实网底、巩固中枢、做大做强龙头。坚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乡、村两级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县、乡、村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促进城市相对过剩的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
    (2)创新农村卫生发展体制机制。一是深化乡镇卫生院用人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推行人事代理制和全员聘用制,实现职工由单位身份向社会身份转变。打破卫生技术职务终身制,实现评聘分离。通过开发新的服务领域和项目,以及采取脱产学习、鼓励调出或申请辞职、待岗、到村卫生室工作等多种形式,妥善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二是深化乡镇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与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劳动贡献、责任风险等挂钩的分配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四是落实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务人员,县(市、区)财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并随着经济发展及财力增长,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五是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和直选乡(镇)卫生院院长,竞争上岗,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素质教育,建立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提高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六是逐步尝试建立和完善我市乡(镇)卫生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县级财政全额拨付。
    2、加强社区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配合密切、互为补充、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和以政府举办为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主、以整合现有卫生资源为主的原则,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所有城市和县城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基本建立起服务网络健全、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备、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与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到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率不低于90%,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率不低于50%。加强与预防保健和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促进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
    3、加强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与完善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建立城市区域间急救站,缩小急救半径,增强反应能力。不断探索远程急救和城际间急救网络建设的经验,逐步形成城市区域院前急救网络的格局,依托大型医院,设立急救中心及专病通道。加强县、乡两级急救设施建设与车辆装备,重点是急救车辆与通讯指挥设施装备。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及对患者的医疗急救快速反应能力。
    4、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争或公开招标的方式举办高技术含量、高水平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医院等特色中间性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投资举办一定规模的综合医院;鼓励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大胆创新,将医院向“专、精、优”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竞争力。
    (四)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1、加强传染病防治。以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监测能力为核心,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监测功能中的有效合作,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监测网络,提高对各类传染病的发现、诊断和处置能力,降低疾病发病的危险因素,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重点建立健全新发传染病应对机制和准备机制,降低新发传染病的危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防控,提高诊断发现和疫情处置能力,降低疾病负担。
    2、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扩大自愿咨询检测覆盖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确诊实验室,县级以上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完成初筛实验室建设工作;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至市县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综合医疗机构,做到早期发现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继续保持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的低流行状态。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支持环境。遏制结核病传播,达到并完成《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20)》、《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实施计划》各项指标。继续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新发现肺结核涂阳病人在70%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3、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到2015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消除疟疾,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4、加强地方病防治。切实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措施,巩固全市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建立、完善重点地方病监测体系,逐步构建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科学指导防治决策。建立健康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干预体系。建立于疾病预防控制密切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开展集中式供水、食源性疾病与食品污染物检测、学生健康状况和因病缺课等因素的动态监测。
    5、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控制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趋势,减少慢性病损害,降低慢性病负担。构建完整的慢病监测体系,开展死因监测、慢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等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管理,提高高发慢性病的人群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
    (五)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1、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建设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中医医疗科研教学中心。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点为基础,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城乡一体化、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加强随州市中医医院、广水市中医医院的房屋规模、设施设备硬件建设,使其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够为老百姓提供良好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名院。
    2、发挥学科专科优势,全面开展中医名科建设。以随州市中医医院的脑病科、广水市中医医院的针灸理疗康复科等国家级重点专科为依托,把中西医结合肝病、肾病呼吸疾病、骨伤等科室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我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投入,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在全市形成中医药优势的专科群。加强中医药“防艾”国家基地建设,力争我市中医治疗艾滋病有新的突破。
    3、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快培养优秀中医药人才。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再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中医药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力争用5年的时间培养出一批中医药技术全面的基层中医药技术专业人员。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名中医药专家实行奖励。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传承名老中医的医德医风和临床经验,造就新一代名医。
    4、夯实中医药服务网络基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实施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必须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内设中医诊室,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1名中医医生,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农村和社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单、方便、有效、廉价的优势,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组织城市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卫生人员进入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整体水平。
    5、加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要抓紧制定中医医院建设改造计划,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医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的投入,逐步改善医疗服务条件。5年内,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对随州市中医医院住院病房进行改建扩建、兴建一栋康复楼,争取项目资金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基地建设;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新建随州炎帝神农文化馆;新建广水市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并按标准配置设备。
    (六)贯彻“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医学科学研究
    卫生科技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医疗技术水平和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扎扎实实推进卫生科技工作,使卫生科技进步成为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动力。
推进卫生科技创新。通过科研基金项目支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卫生科技创新的综合能力,包括突破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的能力,掌握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的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技处置能力,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科技服务能力等。选择有基础、有优势的关键项目,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积极参与国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和卫生部卫生行业专项的申报工作,实现项目的良性滚动。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15年,全市在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在全市三级综合医院争创省级重点专科4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达到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达到3个。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在一级及以上医院建设一定数量的县(市、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市(州)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进一步发挥特色医疗,不断提升全市临床医疗技术水平。
    (七)坚持人才兴卫战略,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
    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高超医术、高尚医德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队伍,使他们在全市乃至全省学科领域中起带头作用。培养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培养10—15名全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学科带头人队伍;培养50名全市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队伍。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学历教育。严格落实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的政策;进一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三支一扶”支医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系列工程,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50名医学专科毕业生、50名全科医师,组派100名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选派100名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培训,每年组织1000名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知识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按每万名居民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配备。引导社区中、高级医师逐步向全科医师方向发展,培养造就一大批能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的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业。鼓励公立医院中高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制度。
    (八)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积极发展红十字事业。
    继续保持无偿献血率和自愿无偿献血率100%的目标,逐步达到按需按计划采血的工作目标。加强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建设,每年增加幅度应在5%以上。加强血站质量体系建设,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加强输血管理,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加大血站硬件及环境建设和投入,确保工作环境和场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新建市中心血站业务办公大楼。
积极发展红十字会事业,充分履行红会职能,大力开展红十字会活动,在筹措建立红会基金、赈灾救灾、红十字博爱和人道主义精神教育、红十字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要有突破性进展。
    (九)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完善疾病防控网络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预测预警、分析报告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例为重点,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推进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以实现卫生管理信息化为重点,建立区域卫生管理系统;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为重点,完善覆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平台。力争到2015年,初步完成各项信息化建设,应用功能初显成效;建设好卫生系统网站,积极开展网上信息传递和服务,促进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全面实现电子政务。
    (十)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好市、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基础设施;支持一所综合性医院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完成45所行政建制乡镇卫生院、995所村卫生室、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一所市级医疗救援基地,每个县建设1个县级医疗救援基地,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救护车。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支持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车辆装备。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设好随州市精神病医院和曾都医院精神病科,积极争取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市、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房屋和配置设备,完善辅助设施。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支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购置。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市级健康教育基地,加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教育设施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支持职业病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专科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装备,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住院医师培养基地。完成市中心血站整体搬迁工程。
    (十一)重大行动计划
    1、针对重点人群的行动计划。
    (1)实施职业健康行动计划。重点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开展职业性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估,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建设,改善职业病患者生活质量。
    (2)实施改善贫困地区人群健康行动计划。建立贫困地区孕产妇和儿童营养改善专项,解决农村婴幼儿营养问题和孕产妇贫血问题。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
    (3)实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
    2、针对重大疾病防控的行动计划。
    (1)实施艾滋病防治项目。扩大艾滋病监测哨点,扩大艾滋病治疗范围,扩大母婴阻断试点工作。
    (2)实施结核病防治项目。增加对结核病患者提供不良反应检测和治疗处理的内容,增加对耐多药和广泛耐药性肺结核的免费治疗管理支持。加强结核病防治体系的建设。
    (3)实施乙肝防治项目。加强预防接种,提高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对15岁以下开展补种乙肝疫苗工作,争取将乙肝抗病毒治疗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完善的乙肝常规疫情监测系统。
    (4)实施重大地方病防治项目。加强改灶改水力度,降低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开展碘缺乏病监测与防治知识宣传。
    (5)实施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治疗项目。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治疗率、控制率,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6)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筛选、登记、随访重性精神病人,对部分贫困病人免费提供药物治疗及紧急住院治疗,对有部分肇事肇祸倾向的病人进行处置,解锁救治关锁病人。
    3、针对健康危险因素的行动计划。
    (1)实施农村改水改厕与环境卫生项目。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监测网络。支持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创建国家卫生镇(县城),农村卫生环境整洁行动全面展开。
    (2)实施医疗安全行动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患者在接受医疗照射时能够得到应有的防护;推行100%安全注射;预防院内感染;普及合理用药常识等。
    (3)实施减少烟草危害行动计划。建立完整的烟草控制监测体系,预防被动吸烟,提供戒烟服务,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进烟盒上健康警语的实施和公众健康教育等。
    (4)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管理员,强化指导部分家庭、强化干预高危个体,加强媒体宣传和大众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
    医药卫生事业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生活质量的重大民生问题。政府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起着主导作用,发展卫生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将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各级政府完成卫生工作目标与任务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给予奖惩。要加强部门协调,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卫生工作,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力度
    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速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并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等领域倾斜。要努力拓宽卫生投入渠道,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卫生投资领域,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
    (三)加强对卫生工作的宣传
    卫生工作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必须加强舆论宣传,引起全社会重视与广泛关注。要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卫生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工作,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营造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健康传播,增强公众健康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康行动和支持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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