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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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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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一定区域内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个职能:一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二是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三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市残联内设办公室、康复部、组宣部三个部室。具体职责如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法制建设、志愿者服务、残疾人证核发、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残疾预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积极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7、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省残联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残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共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市残联机关现有在编人员6人:参公人员6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退休人员4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2人);下属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1人,以钱养事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9年收入合计461.14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3.30万元。相比2018年收入合计288.95万元增加了172.19万元,同比增长59.59%,主要是因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需求,项目更细化本年度项目增加,需进行康复中心建设购买康复设备。相比较2018年预算中的财政拨款287.23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56.07万元,同比增加19.52%,主要是因为资金由财政账户直接拨付至县市区财政账户以及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专户造成的。
  二、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404.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万元,项目支出281.75万元。相比2018年支出合计256.25万元增加了148.53万元,同比增加57.96%,主要是因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需求,项目更细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343.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343.69万元。相比2018年收入决算287.23万元增加56.07万元,同比增加19.52%,主要是因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需求,项目更细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11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78万元。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98.35万元,增加19.94万元,同比增加 20.28%,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没有租赁费以及机关人员减少造成的。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为10.78万元。其中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0.13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差旅费0.38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0.07万元,公务接待0.16万元,委托业务费0.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9万元。相比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10.26万元。其中办公费0.84万元,印刷费0.54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89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差旅费0.55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公务接待0.3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福利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5万元。增加了0.52万元,同比增加5.12%。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新进3名人员,公用经费尤其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长,2019年度搬迁新的办公楼,新增了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故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由于严格控制三公总量支出,效果明显,使支出与预算为平值,所以实际支出决算数为0.49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全年公务接待共,7批次40人,公务车运行维护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因没有人员出国(境)所以没有产生费用,我会没有公务车,且本年度未购置新车,所以购置费为0元。
  相比2019年年初预算的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0.49万元)实际财政支出0万元相平,同比增减0%。

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3.92%,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情况说明
  全年经费预算收入来源不含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数字为零。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我会新增固定资产61.31万元,完全按照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完成程序。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会没有公务车,遂当年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所以没有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十、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我单位预算项目3个,项目名称分别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项目、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财政拨款补助)、福彩项目。2019年项目预算数共计906万元,收入完成数497.26共计万元(其中拨付市残联机关236万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80万元,市残联康复中心91.26万元高新区残联30万元,严重精神病障碍救助救治10万元,残疾人免费乘车补助50万元)。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规定的要求进行了预算,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目标具体明确、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与资金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合乎客观实际。资金管理及方案实施的保障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制度健全、规范;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合理,投入有保障。单位的预算、决算已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网站进行了公开,并且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项目预算数共计906万元,收入完成数共计497.26万元(其中拨付市残联机关236万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80万元,高新区残联30万元,严重精神病障碍救助救治10万元,残疾人免费乘车补助50万元),收入完成率55%(收入完成数497.26万元/预算数906元)。
  对于收入完成率低、预算过多的现象,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康复中心大楼建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资金是市残联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统一列入预算盘子,财政局依据进度拨付到康复中心基建专户,并不是市残联机关直接使用,此问题财政局表示一般在实际执行时通过预算核减核增处理;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还有上解省财政、下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高新区残联、平拨到财政精神病人救助救治专户资金,这些同样是只列入残联预算盘子,而实际上不到残联账户,财政直接拨付到对应单位(专户)。实际上,上述财政直接拨付出去的预算资金应视为预算执行到位。


  第三部分   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081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2089901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残疾人康复、宣传文体、教育就业、维权信访、组织联络等项目所产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绩效自评表
  (一)整体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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