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总工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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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涂小丽

  一、市总工会主要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和市级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湖北省、随州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并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大中型企事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全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总工会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总工会是全省实施“大部门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根据改革方案,市总工会机关内设7个职能部室,即办公室、经审办、组宣部、民管部、生产法工部、生活保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每个部室配备一名干部。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11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经审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
  三、市总工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市总工会本级单位财政资金收支决算。财政给予市总工会的决算资金主要是财政供养的部分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医疗费、困难职工帮扶经费、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退休退养协理员工资以及其他项目经费。
  (二)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合计245.74万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50万元(省财政帮扶资金30万元,省部级困难劳模资金2万元,省财政送温暖补助11万元,退休退养协理员工资7万元);支出决算238.4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4万元,为人员经费195.4万元和项目经费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项目经费主要是困难职工帮扶经费、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退休退养协理员工资等专项经费。机关运行经费8435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4.35万元。 具体见以下附表。

  (三)“三公”经费支出10.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5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实有公务用车3辆,公务接待费无支出,因公出国(境)因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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