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残联主要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市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政府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一定区域内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个职能:一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二是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三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市残联内设办公室、康复部、组宣部三个部室。具体职责如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法制建设、志愿者服务、残疾人证核发、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残疾预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积极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7、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承担省残联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随州市残联系统包含机关和下属二级单位:2015年决算单位只有市机关,二级单位无财政决算。
二、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5年收入合计362.32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90.63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1.69万元。
(二)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额26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4万元,项目支出168.5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345.58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73.8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267.75万元,结转结余77.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9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5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73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为21.73万元。其中办公费0.157万元,印刷费0.625万元,邮电费1.049万元,差旅费0.31万元,维修(护)费0.035万元,租赁费6.88万元,公务车维护费4.23万元,公务接待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1万元。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6.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81万元。2015年,由于严格控制三公总量支出,效果明显,使支出与预算略有减少,所以实际支出决算数为4.65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全年公务接待共7批次62人,公务车运行维护4.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没有人员出国(境)所以没有产生费用,机关仅有一台公务用车,且本年度未购置新车,所以购置费为0元);2015年三公经费安排比2014年三公经费安排4.116万元增多2.07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安排了1.5万元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附件:市残联2015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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