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概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下设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市直节能科、综合服务科四个科室,机关保卫处为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行政房产的综合管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建区的集中统一建设和使用调配、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二)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楼的水电保障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三)归口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绿化美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四)负责市委会议中心和机关餐厅的管理服务;(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明珠路小区和市级领导周转房的物业管理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基本编制情况
1. 人员经费。据实填报。
2. 公用经费。按照实际额度填报。
3. “三公”经费。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28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8.1万元下降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3万元,较上年14.42万元下降了42.4%,公务接待费支出7.98万元,较上年13.68万元下降了41.6%。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502人。
(二)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经费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全部为延续性项目,与上年项目一致。一是分块填报。按照市委办公楼、政府办公楼、市领导周转房、明珠小区四块分块填报。二是集中填报。按照市委、市政府机关机关共有性填报,即市委市政府办公楼电费补贴、市委市政府机关上下班公汽补贴、保安人员工资、武警生活补贴。
(三)本年度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72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2.10万元(基本支出拨款310.80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61.30万元),其他收入48.30万元(光伏发电电费和光伏发电补贴24万元,收会议中心会议费7万元,政法委装修会议室款15万元,其他2.3万元)。本年度支出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万元(人员经费287.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9万元),项目支出361.30万元(市委市政府后勤服务维修)。上年结转57.80万元,本年度结转50.20万元。
本年度收入较上年932.40万元下降了22.7%,本年支出较上年927万元下降了21.5%,收入和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机关水电费收入、支出近200万元记入收入和支出科目,2015年已将机关水电费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四)本年度行政运行经费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4.38万元。支出分类为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1万元,邮电费2.7万元,物业管理费7.3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费1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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