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林场基本情况
二、林场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执行表(公开表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林场基本情况
大洪山林场始建于1958年位于随州市随县西南部,是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二级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场现经营总面积77941亩,活立木总蓄积约32.2万立方米。林场下辖白龙池、养马池、雷打岗、大浪山四个分场。2006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以白龙池分场为基础,成立“湖北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公园与林场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林场现有干部职工18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9人(含退休管理及专业技术干部8人)、在职在编51人。
二、林场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林业局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林木良种培育、生态科技普及及生态文明教育、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等。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收入为1067.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为697.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369.72万元。相比 2019 年,总收入减少43.48万元,增加了4.25%。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
(1) 财政拨款收入649.0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1.94%;
(2) 其他收入48.2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4.87%;
(3)年初结转和结余为369.72万元。
从各项收入比例情况看,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0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60.83%;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8.2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4.53%;年初结转和结余369.7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4.64%。政府部门收入比例和2019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都减少。
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费用支出总额为882.25万元。相比2019年费用支出减少了166.95万元,减少了15.91%。费用减少的主要因素为:
(1)人员经费530.2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9.7%,主要原因:护林人员的管护费从生态公益林补偿中支付。
(2)公用经费30.34万元,比年初减少17.46了%,主要原因:按上级要求压缩了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321.72万元,比年初减少了8.63%。
从各项费用构成情况看,其中:人员经费530.20万元,占总费用比重60.09%;公用经费30.34元,占总费用比重3.44%;项目支出321.72万元,占总费用比重36.47%;对政府部门费用构成和2019年相比发生变化的原因:1.护林人员的管护费从生态公益林补偿中支付;2.按上级要求压缩了公用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0年度决算合计4.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比上年增加124.02%,增加原因是:公务车年份已久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0.48万元,比上年减少17.98%减少原因:按上级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1.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因公出国( 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据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出国出境人员。
2.2020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5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7人,决算数为0.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04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运行维护费决算为4.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2万元,降低64.3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压减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20.7650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2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5491万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降压减15.164997万元,压减比例-11.1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4.77734万元、印刷费0.297万元、水费0.291万元、电费3.003649万元、邮电费0.51万元、物业管理费1.0015万元、差旅费4.761万元、维修费4.14158万元、培训费2.52万元、公务接待0.479万元、购置费0.192万元、劳务费57.0058万元、委托业务费37.5014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83773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大洪山林场2020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03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1.43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7821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103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103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森林防火运兵车1辆。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决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32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7.39%。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责任,维护和稳定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止较大森林火灾,保护好森林资源,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质量和功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9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经费管理较到位,资金使用率较高,能做到按计划支出,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健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主要产出和效益(附绩效自评表):
附件2: | |||||
2020年度随州国有大洪山林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2021年3月8日 | |||||
单位名称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 | ||||
基本支出总额 | 5605345.30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3217163.28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A/B) | 得分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1680.28万 | 882.2508万 | 53% | 1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目标1(80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抚育总面积 | 0.3万亩 | 0.3万亩 | 10 |
质量指标 | 全年林场没有乱砍滥代林木现象,没有乱挖乱占林地,未发生森林病虫害和火灾及地质灾害。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所有资金及时到位并进行了公示。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预算)合理,专款专用,无超支现象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发挥森林作用,兴办森林旅游业、办生态农庄,创经济效益。 | 100% | 100% | 10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周边群众收入,提高人们生态保护知识和意识。 | 100% | 100%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增强了防风、防沙、防噪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丰富。 | 10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 100% | 100% | 10 | |
… | |||||
产出指标 | … | ||||
效益指标 | …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90分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 |||||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 |||||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 |||||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9万元,执行数为321.72万元,执行率为68.6%。
主要产出和效益:
1.全年林场没有乱砍滥代林木现象,没有乱挖乱占林地,未发生森林病虫害和火灾及地质灾害。
2.项目成本(预算)合理,专款专用,无超支现象。
3.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增强了防风、防沙、防噪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4.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提高生活水平。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我场在中幼林抚育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大、林地纠纷时有发生,林场自筹资金难度大,现在物价上涨,劳务工资涨幅较大,森林抚育成本过高,现有标准难以维持,抚育资金缺口较大。
2、森林抚育项目实施间隔时间太长,按照抚育规程4年为一个轮回期,造成中幼林抚育不能再间隔期内实施等问题。
3、防火项目资金投入限制,只能满足防火检查站(卡口)人员进出监控,若进行森林防火监测还需加大项目资金投入.
下一步我场一是继续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和保养,保持消防桶水满,保护好消防桶和消防栓等器材,加强对高压水泵的保养和维护,加强护林员对设施的熟练操作,确保该项目发挥较大效益。二是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确保项目质量。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渠到筹措项目资金,大力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现状。四、由于我场是贫困林场,抚育资金难以筹措,只能靠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来进行森林抚育。希望国家提高森林抚育补贴标准,同时希望上级领导给予项目倾斜。
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1、预算情况:我场区划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万亩,权属为国有林地,已全部纳入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范围。2020年度省下达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49.25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我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省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抚育。省级公益林管理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原则。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森林生态功能,筑牢了生态屏障,增强了区域防灾减灾能力,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生态平衡,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100%。
3、附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2021年3月2日 | 总分:99分 | ||||||
项目名称 | 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
主管部门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
(20分)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49.25万 | 49.25万 | 100% | 20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林补偿面积 | 3万亩 | 3万亩 | 10 | ||
质量指标 | 生态修复、生态保护成效凸显,随州生态屏障建设成果得到加强,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全年没有乱挖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未发生森林病虫害和火灾。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并进行了公示。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预算)合理,专款专用,无超支现象。 | 100% | 10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发挥森林作用,兴办森林旅游业、办生态农庄,创经济效益。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周边群众收入,提高人们生态保护知识和意识。 | 100% | 100% | 9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增强了防风、防沙、防噪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丰富。 | 10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 100% | 100% | 10 | |||
…… | |||||||
备注: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 |||||||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 |||||||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 |||||||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
中央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1、中央下达国家级公益林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我场区划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3941万亩,权属为国有林地,已全部纳入中央生态效益补偿范围。2020年度中央下达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55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我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抚育。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原则。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公益林的保护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森林生态功能,筑牢了生态屏障,增强了区域防灾减灾能力,维护了区域生态安全、生态平衡,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100%。
3、附绩效自评表
附件1 | |||||||
2020年度中央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2021年3月2日 | 总分:99分 | ||||||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
主管部门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
(20分)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5万 | 55万 | 100% | 20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林补偿面积 | 3.46万亩 | 3.46万亩 | 10 | ||
质量指标 | 生态修复、生态保护成效凸显,随州生态屏障建设成果得到加强,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全年没有乱挖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未发生森林病虫害和火灾。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并进行了公示。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预算)合理,专款专用,无超支现象。 | 100% | 10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发挥森林作用,兴办森林旅游业、办生态农庄,创经济效益。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周边群众收入,提高人们生态保护知识和意识。 | 100% | 100% | 9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增强了防风、防沙、防噪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丰富。 | 100% | 10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降低自然灾害程度,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 100% | 100% | 10 | |||
…… | |||||||
备注: |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 |||||||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 |||||||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 |||||||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文件鄂财发[2020]年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件,及湖北省林业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场森林抚育任务3000亩,对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森林抚育补贴资金30万元,抚育面积3000亩,抚育质量合格率98%,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带动就业30人,林分结构明显改善,森林抚育政策宣传满意度和技术服务满意度均达98%,超过95%的设定指标。
3、附绩效自评表
附件1 |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30 | 30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森林抚育补贴30万元,抚育面积3000亩,抚育质量合格率90%以上,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带动就业30人以上,林分结构明显改善。 | 完成森林抚育补贴资金30万元,完成抚育面积3000亩,抚育质量合格率98%,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带动就业30人,林分结构明显改善,明显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抚育面积(万亩) | 0.3 | 0.3 | |||
质量指标 | 抚育作业设计合格率 | ≧90% | 95% | ||||
抚育质量合格率 | ≧90% | 98% | |||||
时效指标 | 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
成本指标 | 抚育补贴标准(元/亩) | 100元/亩 | 100元/亩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万人) | 0.002 | 0.003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林分结构(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森林抚育政策宣传满意度 | ≧95% | 98% | |||
森林抚育技术服务满意度 | ≧95% | 98% | |||||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1. 省内分解下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鄂财环发[2020]13号文件),省下达我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23万元,用于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省财政厅于2020年5月15日拨付到位(鄂财环发[2020]13号),实际到位23万元,到位率100%。全部用于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资金使用率100%。
2. 绩效目标
为了逐步形成大洪山林场森林防火的有效屏障,防止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保护好大洪山林场森林资源,维护随州重要森林生态屏障提供基础性保障,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打好基础。
我场对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专人专户管理。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具体是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林场,再由大洪山林场(甲方)拨入施工单位(乙方)账户,不存在截留、挪用、虚拟支出等情况。
3、附绩效自评表
附件10 | |||||||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 | ||||||
地方主管部门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万元 | 23万元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建设任务。 | 实际到位资金23万元,支出资金23万元,进行了公开公示,完成了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项目建设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防火检查站(卡口)安装监控(套) | 4 | 4 | ||||
安装标志点监控(套) | 1 | 1 | |||||
安装林场值班室内监控(套) | 1 | 1 | |||||
显示设备 | 1 | 1 | |||||
网络设备 | 1 | 1 | |||||
质量指标 | 安装的6套监控、1套显示设备、1套网络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 优良 | 优良 | ||||
时效指标 | 大洪山林场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资金为全年,2020年12月底完成。 | 1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大洪山林场省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工作的开展,解决了周边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项目区群众收入来源,提高群众收入,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购置森林防火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又带动了森林防火产品生产销售链条,社会效益巨大。 | 获得肯定和好评 | 获得肯定和好评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实施森林防火设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后,促进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防止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有力地保护了大洪山林场森林资源,筑牢了随州重要森林生态屏障,发挥较好的生态效益。 | 0.9‰以内 | 0.9‰以内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防止较大森林火灾,保护好森林资源,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质量和功能。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该项目实施后,实施范围内群众满意度100%。 | 1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1. 省内分解下达资金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的通知》(鄂财环发[2020]13号文件),省下达我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81万元,用于建设以水灭火系统工程。省财政厅于2020年5月15日拨付到位(鄂财环发[2020]13号),实际到位81万元,到位率100%。全部用于建设森林防火以水灭火系统工程。资金使用率100%。
2. 绩效目标
为了逐步形成大洪山林场森林防火的有效屏障,防止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保护好大洪山林场森林资源,维护随州重要森林生态屏障提供基础性保障,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打好基础。
我场对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专人专户管理。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具体是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林场,再由大洪山林场(甲方)拨入施工单位(乙方)账户,不存在截留、挪用、虚拟支出等情况。
3、附绩效自评表
附件10 | |||||||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 | ||||||
地方主管部门 |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1万元 | 81万元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以水灭火工程建设任务。 | 实际到位资金81万元,支出资金81万元,进行了公开公示,完成了森林防火以水灭火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高压水泵(个) | 4 | 4 | ||||
消防栓(个) | 28 | 28 | |||||
维修加固堰塘(个) | 1 | 1 | |||||
消防桶(个) | 28 | 28 | |||||
简易蓄水池(个) | 28 | 28 | |||||
维修道路(千米) | 12 | 12 | |||||
消防水带(米) | 5000 | 5000 | |||||
质量指标 | 消防水桶、消防栓、高压水泵、消防水带符合国家标准 | 优良 | 优良 | ||||
整修堰塘一座、挖28个简易蓄水池、维修道路质量优良 | 是 | 是 | |||||
28个消防桶全部装满了水 | 是 | 是 | |||||
时效指标 | 大洪山林场省级森林防火设施建设(以水灭火系统工程)资金为全年,2020年12月底完成 | 1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大洪山林场省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工作的开展,解决了周边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项目区群众收入来源,提高群众收入,促进村区社会和谐稳定。购置森林防火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又带动了森林防火产品生产销售链条,社会效益巨大。 | 获得肯定和好评 | 获得肯定和好评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实施森林防火设施(以水灭火系统工程)建设后,促进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防止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有力地保护了大洪山林场森林资源,筑牢了随州重要森林生态屏障,发挥较好的生态效益 | 0.9‰以内 | 0.9‰以内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防止较大森林火灾,保护好森林资源,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质量和功能。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森林防火项目满意度 | 1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省级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位职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执行与预算安排相符。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根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和单位职能,合理制定本年度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争取执行与预算安排相符。
八、其他情况说明
关于决算公开附表8和附表9为空表,是因为大洪山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业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10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数决算 |
合计 | 916.87 | 321.716328 |
补发退休人员养老金 | 157.0000 | 135.09586 |
党风廉政建设费用 | 10.0000 | 0 |
低产林改造 | 10.0000 | 0 |
防火监测系统 | 15.0000 | 0 |
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50.0000 | 50 |
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 | 40.0000 | 0 |
清算补缴养老保险费 | 342.0000 | 0 |
森林防火项目 | 68.0000 | 7.182196 |
森林抚育项目 | 40.0000 | 30 |
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 | 45.0000 | 45 |
松材线虫病防治及疫木清理除治费 | 80.0000 | 16.3873 |
天然林资源保护 | 48.0000 | 26.180972 |
造林补助 | 11.8700 | 11.87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当年拨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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