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8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采购情况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编制、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8、负责拟订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9、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内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等6个科室,1个营业部及广水、随县2个办事处。从业人员39人,其中,在编22人,聘用人员17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全年工作目标:力争实现净增实缴人数5000人,归集公积金8亿元,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500万元,保持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部门预算情况 一、2018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收入1129万元,全部是财政补助拨款,比上年减少28.72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费用较上年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减少。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1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0万元。比上年减少28.72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费用较上年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0万元。比上年减少28.72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费用较上年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万元,明细如下:办公费2.00万元,水电费30.00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邮电费1.71万元,维修(护)费2.02万元,差旅费10.50万元,工行会费10.72万元,福利费13.40万元,公务用车费7.6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预算62.37万元增加40.63万元、增长65.14%,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本部及广水、随县办事处业务大厅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两项共增加预算52.5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心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4万元,明细如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74万元,网络设备、计算机及外设购置费40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费用较上年信息系统建设费用减少。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1.53万元减少2.39万元,减少20.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费用。“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比上年1.33万元增加0.16万元,增加12.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规模的快速增加,各管理中心在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了经验交流,接待人次会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费7.65万元,比上年10.20万元减少2.55万元,减少25%,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停用了老旧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5万元,比上年10.20万元减少2.55万元,减少25%,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停用了老旧车辆。 第三部分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上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费用,财政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回中心使用,即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预算总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住房公积金日常营运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项消费的总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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