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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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涂小丽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一、学院主要职责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3年1月教育部备案,由原随州卫生学校、随州师范学校、随州工业学校、随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含烈山中学)四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市共建、由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组建以来,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教育厅及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坚持“特色立校、开放强校、文化活校、和谐兴校”的办学方略,坚持“围绕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设课程,内涵发展求质量,打造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湖北省语言文字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学院分别通过了教育部第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人民日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湖北日报》、《楚天快报》先后专题报道我院办学经验。
    二、学院基本情况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现校区占地面积1321亩,建筑面积19.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8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81.4万元,现有在职人员416人,退休人员119人。全日制在校生人数5383人,学院有19个二级单位,并设置有医护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和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5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会计与统计核算、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应用英语、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导游、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学前教育等42个应用型专业,累计培训各类毕业生24000余人。


第二部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收入10136.94万元,比上年上升51%,其中:财政拨款228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5781.6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上年结余885.33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支出10136.94万元,比上年上升51%,其中:人员经费3977.96万元、公用经费790.3万元、项目经费1717.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经费3650.73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3975.99万元,其中:教育经费330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179.77万元,上缴上级经费496.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790.3万元,较上年下降6%。其中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40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10万元、水电费210万元、物业管理费95.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1217.95万元,其中学生宿舍空调130万元、西苑餐厅改造100万元、消防整改100万元、雨污管网建设100万元、建筑物验收120万元、压缩式垃圾箱50万元、天然气安装50万元、教材购置300万元、会计专业实训设备80万元、建工实训设备80万元、质量提升107.9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86万元,比上年下降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10.2万元,比2016年减少11.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地方各级制定的相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公务接待费5.66万元,比2016年减少7.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第三部分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用财政局监制发票收的收入进入专户管理的,都是非税的。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人员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五、公用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教育经费: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九、上缴上级支出: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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