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政法委员会、市委部署、指示,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调查分析全市社会管理和政法工作形势,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领导、协调维护全市稳定工作;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开展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总结、推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典型经验,探索改善和加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并协助市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其他分管的干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是市委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法治办、市法学会合署办公。内设1个副处级部门——政治部,9个内设科室(办公室、干部科、执法监督科、信访督办科、社会调查科、涉法涉诉科、综合协调科、基层指导科、市法治办综合科),下设1个公益1类事业单位——市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
2016年度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算机构也是1个。
2016年单位实有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2人。
本年末单位行政编制人员15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财政补助工勤人员1人。
第二部分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收入855.5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0.31 万
元,上年结转305.20 万元。比上年减少748.02万元,减少12.5%,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855.5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807.3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3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6 万元。比上年减少52.17万元,减少12.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1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35万元;住房保障支19.7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27万元,办公费1.3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4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8.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7万元,维修(护)费2.76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福利费2.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比上年增1.7万元,主要考虑机关领导可能出国(境)考察学习,增加此项预算。公务接待费1.62万元,比上年增0.06万元,主要因为今年平安建设和维稳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检查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25.32万元,主要原因机关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压缩开支。
第三部分随州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201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2010103):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事业运行(20101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事务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机关基本医疗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机关公积金经费支出。
提租补贴(2210202):反映机关住房补贴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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