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市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办理市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二)负责市委文件、文稿、市委领导同志讲话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上报省委备案,对县(市、区)党委及市直部门制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备案。
(四)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及依据。
(五)研究、审核市委各部门,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委请示市委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委领导同志审批。
(六)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省委、市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情况。
(七)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方针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八)管理全市党政系统的机要密码通信,负责中央文件和省、市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及要害部门“三密”文电的传递工作。
(九)负责全市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工作。
(十)负责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办公室机关和归口、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务、群团工作。
(十二)负责市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市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三)负责市委和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十四)对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五)负责对涉及全局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审定完善与衔接协调。
(十六)对各区、市及市直各部门的调研力量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联合协作,完成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分配的课题调研任务。
(十七)承办市委机关内刊《随州论坛》。
(十八)完成省委办公厅和市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委办内设13个科室:市委督查室、市委总值班室、市委政研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文书科(市委法规室)、信息综合室、农办综合科、农办政策科。核定行政编制31人(不含市级领导2人),工勤编制3人。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机关实有39人(含以钱养事4人),离休1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收入865.1万元,比上年减少5%,其中:财政拨款(补助)793.8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71.2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支出865.1万元,比上年减少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1.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0.25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8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1.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0.25,项目经费支出13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00.25万元,较上年减少2.91万元。其中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办公费16.25万元,印刷费18.28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79万元,取暖费0.61万元,物业管理费1.08万元,差旅费36.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6万元,维修(护)费0.6万元,会议费5.4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4.39万元,工会经费7.16万元,福利费5.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委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万元,主要用于内网建设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的购置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办公室“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04万元,比上年上升7%,其中:出国(境)费用6.6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64.05万元,公务接待费31.39万元。
公务用车本年无新购置预算。增加的原因为2017预算公务接待费里含“市委专项工作经费”里的接待工作经费27万元,而财政下达2016“三公经费预算表”里未含此专项接待工作经费27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2013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