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9号)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随发〔2010〕2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水库(湖泊)、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县(市、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库(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市内河库(湖)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职责调整
(1)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2)将水产工作职责划归农业主管部门,将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管理的职责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7个,随州市水利局(本级)、水政监察支队、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随中灌区管理局。其中市水利局本级内设机构八科一室,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2个。2019年实有在职公务员22人,自聘人员3人,退休10人,遗属1人,临时借用人员11名。
第二部分随州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水利局系统汇总财政收入5896.4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补助)2332.8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1660.27万元,上年结转1903.34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762.29万元,万元,减少11.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压缩项目开支造成的。
水利局本级部门财政预算收入2132.5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1119.05万元,其他收入27.73万元,上年结转985.73万元。收入比2018年减少了459.15万元,减少了17.7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项目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减少;二是水资源费与水土保持补偿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局系统汇总支出5896.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险和就业支出330.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4.8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27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83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762.29万元,万元,减少11.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压缩项目开支造成的。
水利局本级部门支出2132.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03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4万元。支出比2018年减少了459.15万元,减少了17.71%。主要原因: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水资源费与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水利局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2332.83万元,比上年减少356.78万元,减少13.26%,主要是压缩项目开支造成的。
2019年,水利局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19.05万元,比上年减少170.94万元,减少13.25%主要是全面推行河长制项目支出减少;水资源费与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水利局系统汇总无政府性基金为0,比上年减少200万元。主要是随中灌区续建配套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水利局系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水利局系统汇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114.5万元,(不含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办公费10.27万元,印刷费3.81万元,水费1.79万元,电费7.33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6.52万元,差旅费42.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费0.17万元,会议费3.85万元,培训费3.72万元,公务接待费4.57万元,工会经费7.35万元,福利费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与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1.8%,主要是搬入传媒中心后各单位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燃气费增加造成的。
2019年水利局本级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74万元(不含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2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2.26万元,工会经费5.7万元,福利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3万元。与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11.9%.主要是部分邮电费、差旅费和物业管理费分摊到项目支出中。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水利局系统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18万元,比上年减少637.64万元,减少69.17%,主要是市水利局以前年度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服务已完成采购程序,各单位搬迁之后大额采购2018年度已完成。
水利局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98万元,比上年减少641.46万元,减少76.4%,主要是以前年度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服务已完成采购程序。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年初水利局(汇总)部门资产总额22235.32万元,较上年增加8965.37万元,增幅67.56%。其中流动资产2304.15万元,占资产总额10.36%;固定资产19394.73万元,占资产总额87.22%,占比较上年增加9.2%;无形资产83.13万元,占资产总额0.37%;在建工程453.31万元,占资产总额2.04%;主要是资产总额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1.9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031.0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2.9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53.31万元。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财政国库结转结余金额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减少;二是部分软件及设备从固定资产转入无形资产造成固定资产减少无形资产增加;三是2018年防汛视频会商室建设以及市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暂未完成验收,造成在建工程增加。四是白云湖望城岗闸坝竣工决算完成工程移交造成固定资产增加。
2019年年初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12.67万元,较上年年初相比资产总额增加356.86,增幅37.33%。其中流动资产1005.31万元,固定资产130.94万元,占资产总额9.98%,占比较上年下降13.55%;无形资产82.48万元,在建工程9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4.4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3.9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2.4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93.94万元。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财政国库结转结余金额增加导致流动资产增加;二是部分软件及设备从固定资产转入无形资产造成固定资产减少无形资产增加;三是2018年防汛视频会商室建设暂未完成验收,造成在建工程增加。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水利局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36.03万元,比上年增加8.8,增32.32%。其中:
公务接待费11.93万元,比上年增3.43万元,增加50.89%,主要原因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和鄂北调水二期启动公务接待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减3.58万元,减少41.72%,主要原因是:压缩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9万元,比上年增5.89万元,增加61.35%,主要原因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和鄂北调水二期启动,单位差旅下乡等增加,导致车辆费用增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水利局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1.36万元,比上年增加6.52万元,增加26.2%。其中:
公务接待费7.26万元,比上年增加2.91万元,增加66.8%,原因:全面推行河长制和鄂北调水二期启动公务接待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100%,原因:预计2019年单位有1-2人因公出国学习考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减少8.9%,减少原因:例行节约,压缩工程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随州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医疗卫生(类)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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