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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9-02-22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编辑: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统筹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
  3.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8.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9.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反馈工作;负责做好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办公室机关服务。
  13.负责办公室机关和市政府办公室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
  14.负责编发《随州政报》和有关内部刊物。
  15.负责全市金融与地方发展的协调工作,指导地方性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的自律性管理。
  1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社会发展、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17.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8.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9个内设机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政府督查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秘书八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机要文书科、综合科、信息科、政工人事科、电子政务科。
  (二)人员情况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46人,“以钱养事”工勤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在职45人,工人2人,聘用人员9人。 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97.9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84.03万元,其他结转11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8万元,增加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略有增加;二是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增加《政府公报》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97.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8万元,增加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3万元,增加1%,与去年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万元,增长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支出略有增加;医疗卫生支出5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0万元,增长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2万元,减少0.7%,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8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03万元,项目支出297万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较上年增加21.12万元,增加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算略有增加;二是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增加《政府公报》工作经费。
  基本支出787.03万元:(1)人员经费支出59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万元,增加3%。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费382.44万元,较上年减少2.79万元,减少1%,与去年基本持平;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7.68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纳入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95万元,较上年减少0.91万元,减少1%,与去年基本持平;行政单位医疗经费54.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20万元,增长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缴费基数有所调整;住房公积金54.62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减少0.7%,与去年基本持平;提租补贴11.37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0.7%,与去年基本持平;(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3.35万元,较上年减少5.53万元,减少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缩。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说明
  2019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94.39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4.3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0.8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56.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7.2万元、培训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5.77万元、工会经费10.55万元、福利费5.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5.3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
  2019年预算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7.36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基本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较上年减少11.65万元,减少17%;印刷费、邮电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增加《政府公报》印刷发行费用增加预算,较上年分别增加9.28万元、9.44万元;工会经费据实测算减少4.56万元,减少30%;其他与去年基本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无财政拨款的新增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年底,市政府办资产总额41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45万元,固定资产361.37万元。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为零。固定资产中,房屋资产为零;汽车9辆 210.99万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零;其他固定资产150.38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1.28万元,减少2%。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1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指标年度结余数字不同;固定资产比年初增加12.85万元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新购置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7.62万元,较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6%,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省政府加大调研督查力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因公出(境)费1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5.77万元,比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政府加大调研督查力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5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单位车辆无增减,运行维护费无增减。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第三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对每个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支出
   1、产出数量指标::充分发挥政府办综合协调职能,形成服务合力,重点抓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做好会议活动、公文办理、值班等服务工作。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服务,提高效能,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2、质量指标:调研成果采纳率、议案提案办结率、信息数量、跟踪督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领导批办件数、服务市政府重要会议次数等。
   (二)项目支出
  1、产出数量指标:抓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查、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阶段性部署专项调研督查、及时完成并按时上报省政府督查室安排和组织的督查、省政府领导批示件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结率和报告率达100%;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专项目标任务;编发《随州公报》刊物;信息报送数量等。
    2、质量指标:加强督促落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率等。
   3、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开展各项政府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表1。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部门重点项目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对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1、产出数量指标:抓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查、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阶段性部署专项调研督查、及时完成并按时上报省政府督查室安排和组织的督查、省政府领导批示件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结率和报告率达100%;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专项目标任务;编发《随州公报》刊物;信息报送数量等。
  2、质量指标:加强督促落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率等。
   3、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开展各项政府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用以评价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
  公开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表2。

    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说明:
  (一)产出指标:
  1. 数量指标:反映项目需要完成的任务量,预期可以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其数量。(实际完成率)
  2. 质量指标:是指项目预期的质量等次和质量实现程度,如质量合格率、质量达标率、考核优良率。
  3. 时效指标:反映项目预期工作进度。
  4. 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成本,
  (二)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由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填列。可进一步细分为:
  1.经济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经济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有经济效益产生的项目必须在经济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三级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公共产品或服务预期可以产生的社会效果,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要根据项目实际,在社会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的三级指标。
  3.生态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预期对环境、生态产生的影响。有环境效益产生的项目必须在环境效益指标下设定反映项目预期环境效益的三级指标。
  4.满意度指标:反映项目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相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如“受训学员满意度”、“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
  
  
  
  附件:政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申报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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