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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2-08
  • 信息来源: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黄振忠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古树名树保护。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规划。指导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竣工核实。办理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承担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四)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七)组织全市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落实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自然资源、林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林业、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科技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林业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林业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承担市相关议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1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科、建设工程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测绘地理信息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7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18个: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随州市国土整治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随州市国土信息中心、随州市森林公安局、随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

第二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收入预算合计26348.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6934.6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772.07万元,事业收入2939.27万元,其他收入2710.09万元,上年结转10992.75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预算合计5396.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3002.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98.07万元,其他结转495.32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支出预算合计26348.7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98.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7.4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11.9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256.1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16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67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支出预算合计5396.2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0.6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0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49.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5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0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2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合计9706.6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43.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8.6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67.0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22.3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5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36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4900.9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0.6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0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0.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24.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89.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2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277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08万元,项目支出2279.99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1898.07元,其中:基本支出91.52万元,项目支出1806.55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2020年度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机关运行费用315.75万元,其中:办公费30.37万元,印刷费6.48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28.28万元,邮电费13.03万元,取暖费0.17万元,物业管理费8.74万元,差旅费2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3.5万元,维修(护)费6.52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9.48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5.63万元,福利费3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9.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6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费用97.72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3.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5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68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4312.7万元:其中服务类3906.9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信息技术服务2555万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73.44万元,公证服务40万元,信息化规划服务590.7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278万元,车辆保养加油、会议、物业管理等服务169.89万元),货物类405.71万元(主要包括森林防火专用设备260.5万元,信息安全设备5万元,警械设备8万元, 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鼓粉盒等货物类132.21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3582.3万元:其中服务类3224.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信息技术服务2555万元,信息化规划服务590.7万元,车辆保养加油、会议、物业管理等服务78.8万元),货物类357.8万元(主要包括森林防火专用设备260.5万元,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鼓粉盒等货物类97.3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汇总资产总额24670.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47.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552.4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941.89万元)、在建工程2419.6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51.2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607.1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44928.29平方米,原值5845.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4747.09平方米,原值5294.5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29辆原值633.4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462.71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320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8.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92.81万元(原值3606.07万元)、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净值0(原值2.78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13769.2平方米原值2790.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357平方米原值2305.0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5辆原值98.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717.05万元。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13.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51.0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度无预算安排。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18个,无上年对比数据。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6.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5.0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度无预算安排。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2019年4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第三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绩效目标值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支出及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

2、项目支出包括统筹储备补充耕地指标、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产核资、随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随州市曾都随县广水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第二期、随州市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业务管理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业务的更好开展。

3、2020年我局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的发展。

(二)部门绩效总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围绕自然资源管护,持续推进系统治理。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加大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全域调查和确权登记、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目标2、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生态安全。广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大力培育扶持绿色产业。

目标3、围绕提升城市品质,抓好规划编制审批。完成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持续发挥规划调控作用、主动抓好重点项目规划服务。

目标4、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保障自然要素供给。依法保障发展建设用地用林、大力推进存量地消化处置、进一步强化土地收储职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目标5、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质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

目标6、围绕做好社会保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加强地灾防治、全力抓好扶贫工作。

目标7、围绕强化基础保障,夯实行业根基。加快推进职能融合流程再造、建立健全行业基本制度、提升测绘和地理信息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综合保障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

项目名称: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

项目总预算金额:2200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项目绩效总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森林防火

项目名称:森林防火

项目总预算金额:281.7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森林防火条例》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保障森林防火必要经费。

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查检查等工作,切实负起林业行业在森林防火中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多举措保护我市森林资源,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率。


(三)随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

项目名称:随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

项目总预算金额:500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做好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项目绩效总目标:在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和利用现状,系统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全市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整体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需要。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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