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公开表
一、规划系统汇总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二、规划局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与设计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市政规划科、县乡规划科、测绘科、随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经济开发区分局、名城管理科,加挂随州市测绘局、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本级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郊区村镇与民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申报。(三)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及规划。(四)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负责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出具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负责对本级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文件。(七)负责本级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地块规划条件。(八)依法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罚意见,负责规划和测绘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九)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工作。(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市地图市场,承担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对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资料和建设工程规划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十一)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州市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三)负责名城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名城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开展名城保护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四)负责拟订名城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名城维护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涉及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对涉及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对损害和破坏名城的违法行为依法纠正和制止;(六)协调规划、建设、旅游、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名城保护管理工作;(七)负责组织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评审和申报工作,指导市域范围内的历史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工作;(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5个,随州市城乡规划局为行政机关,下属单位有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地理信息中心、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行政机关在职人数16名,退休人员12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财务收入预算为4756.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1819.76万元,事业收入1927.31万元,其他收入1009.13万元,上年结转1.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73.53万元,增加8.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局机关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预算。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收入预算安排1508.2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16.6万元,政府基金收入1287.62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30.58万元,减少17.98%。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支出预算安排4757.4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4244.19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37.7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48.4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74.76万元,增加8.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总规修编后,配套规划编制项目增加。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支出预算安排1508.2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449.0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30.58万元,减少17.98%。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财政预算拨款年初预算安排532.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6.19万元,医疗卫生16.47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5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4万元。比上年减少688.76万元,减少56.41%,主要原因是部分拨款调整到政府基金拨款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安排216.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8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5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3万元。比上年减少102.64万元,减少32.15%,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287.62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和历史名城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55.62万元,增加142.0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预算,其次,总规修编后,急需开展随州市集中建设区近期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政府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287.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工作任务、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和历史名城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55.62万元,增加142.0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预算,其次,总规修编后,急需开展随州市集中建设区近期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2.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2.18万元,印刷费1.02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10万元,邮电费1.18万元,取暖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1.28万元,差旅费11.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万元,维修(护)费1.03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工会经费0.30万元,福利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38万元。比上年减少77.13万元,减少19.32%,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38万元。比上年减少102.64万元,减少32.15%,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更新、勘察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印刷服务等。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上年二级单位漏填此表。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新增资产预算安排9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更新、工程仪器、计算机软件等。比上年增加59万元,增加163.89%,主要原因上年二级单位漏填此表。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493万元,其中,规划编制项目350万元,规划、测绘、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1.2万元,增加44.24%,主要原因总规修编后,更新的规划编制项目较多,总规宣传急需开展。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6万元,均为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更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493万元,其中,规划编制项目350万元,规划、测绘、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1.2万元,增加44.24%,主要原因总规修编后,更新的规划编制项目较多,总规宣传急需开展。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43万元。比上年减少1.83万元,减少了10.6%。其中:
公务接待费1.88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率为9.94%,原因:增加了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增加,按比例提取费用相应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率2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费3.5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无购置费,比上年持平,无变化。
2018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28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减少了11.47%。其中:
公务接待费1.73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率为1.17%,原因: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增加,按比例提取费用相应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率2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费3.5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无购置费,比上年持平,无变化。
第三部分 部门公开表
一、规划系统汇总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二、规划局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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