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植树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计划与资金管理科、林业产业科6个职能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干部15人、职工2人。离退休7人。
下设市森林公安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管理站、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国有大洪山林场、淅河林业管理站7个二级单位,监管随州市兴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设单位财务均独立核算。
三、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93.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0.59万元,其它收入31.37万元,上年财政结转241.83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340.79万元,用于保障市林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53万元,用于保障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绿满随州、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技术推广、种苗站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12.4万元。因公车改革,“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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