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州市公安局情况
1、主要职能
(1)拟订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0)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2)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14)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5)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6)拟订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17)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领导在我市的铁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9)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2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
(2)政治部;
(3)警务督察支队;
(4)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5)特警支队(反恐支队);
(6)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7)治安支队;
(8)警卫处;
(9)刑事侦查支队;
(10)禁毒支队;
(11)出入境管理支队;
(12)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13)技术侦察支队;
(14)监所管理支队;
(15)交通警察支队;
(16)法制支队;
(17)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18)科技信息科;
(19)警务保障部;
(20)监察室(挂审计科牌子);
3、人员情况
2015年底随州市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232人,退休人员52人,协警人员84人。
二、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由市公安局机关17个单位部门构成,监所管理支队和交通警察支队并入曾都区公安分局预算,消防支队独立核算,不在市公安局预算范围内。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9563.13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925.96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2775.8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18.08万元、政府性基金2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93.2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903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393.24万元。此笔资金中,350万元为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工资,750.85万元为预留2015年度奖励工资,其余2292.93均为项目建设余款。其中公安指挥通信项目建设(两项)余款160万元,公安资源共享项目建设(四项)余款351.39万元,计算机保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380万元,刑侦建设(三项)501万元,技侦建设余款260万元,网安项目建设余款40万元。市局立体车库项目建设600万元。以上有些项目涉密,未详细列举。
产生结余资金的原因主要有:
1、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评审工作比较滞后,2015年12月份批复文件尚未下达,因此随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奖励工资未能发放。
2、部分项目属于省市共建项目,且有些涉密项目需等省厅统一安排时间完成。
3、部分项目已经完成,预留部分质保金。
4、部分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待建。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9563.1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925.3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329.45万元、医疗卫生12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925.35万元包含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4458.0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5105.1万元。
(三)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9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2838.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经费87万元。
(四)“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
随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451.19万元,比上年增加68.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56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6.63万元,比上年增加44.63万元,增加部分是2016年起将办案交通工具消耗费列入此项目核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万元,预计购置特种车辆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6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60万元,与上年相等。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50万元,为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6年随州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78万元,其中办公费192万元,水电费168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差旅费104万元,维修(护)费8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56万元,招待费2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63万元,业务费102.8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7.4万元。支出比上年度增加77.9%,增加原因主要为将办案交通费和差旅费列入。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申报计划均由市局本级安排。2016年度预计采购货物类537件套,支出3986.5万元;采购工程类17批次,支出4318万元;采购服务类22批次,支出4241.39万元。合计支出12545.89万元。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105.1万元,主要用于执勤用车、协警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公安专用设备购置、平安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恐防护装备购置等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项涵盖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及训养、信息化建设等事项。
6、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10、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2040202项):反映公安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出入境管理(2040208项):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全省居民身份证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网络运行及维护(公安)(2040216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公安厅机在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公安厅机关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17、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18、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0、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电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2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2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7、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28、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29、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2、工会会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4、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支出。
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退休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它补贴。
37、医疗费:反映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38、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
3、收入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6、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表
7、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表
8、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10、三公经费预算表
11、汇总表(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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