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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 发布日期:2015-03-20
  • 信息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一、基本情况
1、职责调整
(1)将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将土地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2)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
(3)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4)加强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5)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
2、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全
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提出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
(2)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政策、技术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土资源行
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
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市级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规
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
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
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
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公告、核查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
约利用的政策措施;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准地
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市属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
置。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
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管理矿业权评估和
全市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
价;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
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9)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并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
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负责市区四个办事处、曾都区淅河镇国土资源直接管理。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
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
管理、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12)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规划,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机构设置
(1)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对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的办理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
(2)政工人事科(监察室)。
    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信访案件
的调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按规定管理全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组织实
施干部培训和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法规与执法监察科。
    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及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负责综合性国土资源政策性调研工作;负责对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
全防范国土资源违法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
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4)规划与调控监测科。
    编制实施全市的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等综合、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承担建
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承担全市国土
资源管理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5)财务科。
    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
它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和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局系统内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
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监督和使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协收工作。
(6)耕地保护科。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保
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承担各类建设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查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
审查、报批、公告、核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包干工作;组织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承担报省政
府和市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
(7)地政地籍科。
    承担全市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地政地籍管理、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
组织地籍权属调查,并对其成果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组织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和年度数据采集、汇总和更新与维护;承担各类土地登
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交汇管理。
(8)土地利用管理科。
    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
、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审核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9)地质矿产科。
    承担县(市)级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管理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
矿业权属纠纷;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的监督管理;
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组织矿业权评估和全市地质资料管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地质遗迹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
环境破坏;承担市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省厅管理在我市境内的省级地质勘查项目。
二、预算情况
1、人员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属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一般管理部门类3档。目前行政在职人员21人,工勤在职人员1人,退休
人员7人。因人员退休,目前行政缺编1人,工勤缺编1人。
2、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现在办公大楼一幢,总面积3047平方米,编制小轿车4辆,电话32部。
3、资金保障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属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经费按现在人员测算由财政全额保障,每年根据年度人员变化定期向财政申请人员经费预算调整
。项目经费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分为延续性项目和新增建设项目,延续性项目主要保障年度正常工作的开展,新增项目主要根据市委、市政
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增加预算,为一次性预算。资金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拨款。人员及公用经费一般
由政府财政拨款保障,不足部分和项目支出一般由政府性基金拨款或其他经费保障。
4、数据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根据现有人员情况,按照市财政局年度相关标准编制年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根据当年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5、名词解释
    本年度人员、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名称基本为通用名称,没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编制原则
    市国土局现在行政人员21人,工勤人员1人,根据财政预算要求,编制多而人员少的按现在人员数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预算金额
(1)、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71万元。
(2)、车辆运行维护费16.54万元,2015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3)、2015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
(4)、经费预算根据行政机关一般管理部门类3档标准测算。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
    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相比上年度略有增加,原因是根据当年人员编制情况及
标准测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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