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随州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本级及汇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本部门收、支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财函〔2021〕189号)文件精神,现将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应勇书记讲话指示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建设,慎始如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全面落实“人物地”同防举措;妥善应对散发疫情,加强研判分析,对重点地区来随返随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强化防控知识宣传,扎实做好风险防范,不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成立应急救护队伍9支,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监管,监督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落实补短板项目建设稳步进行。
(三)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招才引智,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复合型人才培养。
(四)做实做细健康扶贫,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和“三个一批”,综合疫情常态化防控,统筹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健康随州建设,启动卫生乡镇创建,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加强医疗收费价格管理,积极协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资源普查。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湖北战略随州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略)。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发展规划,制定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0年根据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编委会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调整为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健康随州建设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干部保健办公室,机关党委和老干部科。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行政编制28名,实有28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名,实有1人,实有行政工勤编1人(老人老办法)、实有以钱养事编制1人。市计生协会核定编制3人,实有3人。市避孕药具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2人,实有2人。市卫健委下属单位有市红十字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中心血站等,另有市计生协会、市避孕药具管理站与市卫健委合署办公,财务与机关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级收入决算6358.62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加343.61%(下同),增加原因主要是抗击2020年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中央、省市投入大量资金。
2020年汇总收入决算262756347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长91.8%(下同),增长原因是全力抗击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中央和省级调整加大了预算投入。
2020年本级支出决算1934.74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加40.7%,增加原因主要为了抗击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中央和省市加大防控投入,增加防疫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934.74万元,年初预算为948.58万元,调整预算6516.59万元,结余4581.32万元。结余原因主要是“随州市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和“随州市120急救(应急指挥)中心”两个项目建设资金结余:一是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结余3223.6万元;二是120急救指挥中心结余1194.8万元。问题产生及整改措施在绩效自评中已作出说明。
2020年汇总支出决算233673.41万元,与2019年同比增长72.7%,增长原因主要是抗击新冠肺炎重大疫情的防疫需要导致本年支出剧增,根据实际情况,年中进行调整。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0958.59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为645.1% ;其中基本支出3316.16万元,占比129.6%,项目支出决算17642.44万元,占比2556.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6万元,支出占预算数的25.1%,与2019年同比总量下降23.8%,下降原因压缩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主要是2020年全力抗击新冠肺炎重大疫情,除疫情防控外,其他公务活动减少甚至取消。本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本系统汇总“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5.05万元,支出占年初预算数116.1%,与2019年同比总量上升了238.3%,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重大疫情防控活动中公务用车费用剧增,占年初预算的193.8%;当年无出国经费。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13批次,121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主要是用于现有两辆公务车的维护、保养及购买保险费。本年我单位无出国出境行为。
2020年本系统汇总“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全部是国内公务接待,接待47批次,388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11万元,主要用于58辆车的运行维护、保养及购买保险费用,今年市疾控中心购置疫情处置车和疫苗储存运输车共4台,金额67.3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72.36万元,与2019年同比下降了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重大疫情防控活动,减少了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费等。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为:办公费2.06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4.06万元,邮电费3.0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1.60万元,维修(护)费1.54万元,租赁费0.32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招待费0.7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4.0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0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8万元。
2020年汇总机关运行经费143.77万元。与2019年同比上升了55.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新冠肺炎重大疫情防控活动增加了相关费用。主要项目明细:办公费5.61万元、水电费6.12万元、维修(护)费2.06万元、会议费1.52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1.86万元、邮电费6.02万元、物业费5.90万元、差旅费13.87万元、租赁费0.32万元、劳务费7.11万元、工会经费21.94万元、福利费20.50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3.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16.3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车辆维修保养、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化购置更新。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度投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321万元,用于“随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和“随州市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年末结余资金4218.38万元。结余原因是:该两项目是当年立项,目前正处于前期工程申报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工程未正式施工。而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必须按工程进度支付。下一步,“随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工作人员到位后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将于2021年底投入使用;督促“随州市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迅速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编排工期,按期完成工程进度,力争明年投入运行。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和保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2辆车,都为一般公务用车,当年运行维护费3.7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运行、维护保养及购买保险费;当年无新增购置公务用车。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直卫健系统共有62辆车,其中:公务应急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其他用车13辆。当年运行维护费34.73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维护、保养、加油及购买保险费;今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4台。没有公共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和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市卫健委制订了《随州市卫健委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今年,在新冠肺炎重大疫情防控行动中,中央和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省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公立医疗机构经济活动管理活动方案以及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本部门根据这些制度条款对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明确了财务行为和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工作要求;加强了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及固定资产管理。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本年总收入6516.06万元,其中财政拨入5576.89万元,往年结转和结余经费157.44万元。
2020年经费支出6516.06万元。其中:支出决算为1934.74万元,结余4581.32万。结余原因主要是“随州市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和“随州市120急救(应急指挥)中心”两个项目建设资金结余:一是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结余3223.6万元;二是120急救指挥中心结余1194.8万元。问题产生及整改措施在绩效自评中已作出说明。
(一)部门支出预算总体使用绩效
部门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在新冠肺炎重大疫情时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了疫情防控和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目标责任指标,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发生。2020年,市卫健委结合资金预算执行和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自评分为96.83分。(详细自评附下《2020年度随州市卫生健康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一是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度,市卫健委财政预算收入134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850.05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95.84万元;本年预算支出113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37万元,项目支出290.05万元,预算执行率84.14%。二是新增资金情况。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暴露出我市公共卫生的短板问题,为此我市积极向中央争取到两个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建设资金4231万元,分别为随州市区域医疗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3231万元和随州市急救中心(暨120指挥调度中心)项目1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两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工作,分别达到通过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完成立项、规划红线图批复阶段,两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进度13.67万元。该资金作为专项基金是以项目进度促进资金支付进度,因中央和省级未要求该资金本年内必须支付完毕,故未将该资金列入整体绩效目标内。
改进措施和应用。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可执行性;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项目的可实施性,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效指导和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效能。
(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使用绩效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计生事业费和卫生业务类支出项目。2020年项目支出共计290.05万元,其中计生事业费166万元,其他卫生事业费123.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分为98.28分。
1、项目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一是计划生育事业费(常年性项目)。2020年度计生事业费预算情况:预算专项资金166万元,来源主要是当年财政预算拨款140万元,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26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计划生育事业的利益导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运行的经费。通过抓项目实施推进计生事业目标实现。2020年度计生事业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支出总额16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本绩效评价经财政局委托第三方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做优,评价分100分。详细绩效自评见附表。
二是卫生业务类支出项目是常年性项目。该项目包含五个项目内容:①本级预算安排资金50万元(分别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10万元、全科医生和神农名医造就工程15万元、干部保健费20万元、老龄工作经费5万元),其中预算执行情况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10万元、全科医生和神农名医造就工程7.55万元、干部保健费20万元、老龄工作经费2.43万元,预算执行率79.96%。②卫生考务(含鉴定和党建、纪检、文明单位、综治和档案等工作)项目,预算安排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但因当年卫生技术考务费统一在网上向省缴费,再由省统筹各地报名人数向各地市州进行划拨,列其他支出指标;当年卫生考务费预算为59万元,省实际下拨资金45.19万元,实际支出37.01万元,预算执行率81.9%;预算不精准原因是每年报名参加卫生技术考试人数是动态调整的。经对卫生业务类支出项目自评,自评分为98.28分,详细绩效自评见附表。
实际使用情况说明:1.预算存在偏差情况:当年预算卫技人员考试考务费54万元,当年实际收到省划拨45.19万元,偏差较大;原因是考务费是根据当年参加卫技人员报名人数而定,每年报名人员变动较大,而年初预算时,是根据既往三年人数平均测定。2.预算执行偏差情况:主要是当年全科医生和神农名医造就工程经费、老龄工作经费预算执行不到位,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为贯彻落实杜绝大量人员聚集的抗疫措施,而减少了相关活动的组织,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2、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
改进措施: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要进一步完善,力求全面、科学、精准、规范。
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上做到尽量清晰、细化、可衡量;制订项目支出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管理内容,加强监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及绩效自评情况。为了确保项目资金投入的准确性,省、市先后出台《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6号)、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卫人发[2001]164号)、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等文件,我们严格按照以上文件精神进行了支出安排和核算,真正做到了立项有依据,支出有规范,事后有考核、监督,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算效果。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随财函〔2021〕189号)文件精神,我委成立了由副主任陈春华同志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和省、市卫健委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面对汹涌而来的新冠肺炎重大疫情,全面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步调一致,众志成城,全力以赴,顽强战斗,有效抗击疫情。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深入推进健康随州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等工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市委、市政府的年度考核中表现优异,被评为目标责任优胜单位、党建优胜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新冠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关于对人员聚集人数有关限制的要求,我委部分项目实施不到位,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业考试和重阳节组织老龄人集体活动工作,导致项目费用存在节余问题,预算执行力度有待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质量、好操作的个性化指标需进一步加强。
(六)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明确绩效长期目标与年度目标,建立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值。二是将绩效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贯彻执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考核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三是将项目绩效指标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责权利,树立“过紧日子”观念。四是结合“经济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五是推动业财融合,实行预算管理,业务科室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准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促使项目资金使用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与预算计划挂钩,明确绩效管理就是印证资金预算,强化资金使用最大化效益,严格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管理。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2020年度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0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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