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随办文〔2019〕23号文件)
(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办文〔2019〕23号文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在编在岗10名,退休干部1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5个科室。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额736.8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度支出总额55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2万元,项目支出4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6.67万元。我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收支决算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6.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50.2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6.67万元。我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收支决算数据。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617万元,我局年初仅预算项目支出,未预算基本支出,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据。
本年度“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16批次113人,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机关公用经费支出53.67万元,无上年度决算数据。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2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一般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我局资产总额2,153,407.39元,其中:流动资产1,866,722.39元,占总资产86.69%;固定资产286,685.00元,占总资产13.31%。
七、关于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2019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8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经费拨款(补助)602.67万元,预算下达602.67万元,实际支出416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机构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为突破点,有效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以政策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发展;以涉军大局稳定为着力点,努力在化解涉军信访矛盾上谋求实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设置不够细化。主要原因是延续历年项目,未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及时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置项目。
附:2019年重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对照绩效评价自评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当年项目资金利用到位,减少指标跨年结转。同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更正项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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