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支援三峡项目自评报告
发改委项目评审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改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市发改委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2017年度收支情况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11)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13)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编制有1个机关和2个二级单位: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节能监察中心(事业编制)。发改委机关行政干部编制30人,行政工人编制1人,工勤人员2人;农业区划办公室参公编制3人;节能监察中心公益一类编制3人。机关内设科室如下: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政工人事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开发区管理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稽查办公室、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对外经济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七)地区经济科
(八)农村经济科
(九)交通能源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工业科(国民动员办公室)
(十一)高技术产业科
(十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科)
(十三)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十四)市鄂西圈办综合协调督办科
(十五)财金贸易科
(十六)经济技术协作科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由三个单位组成,分别是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随州市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三、2017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1002.4万元,比预算增加了3.4万元,比上年减少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4万元,比预算增加了202.28元;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比预算增加了23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年初结转和结余461.3万元。部门全年支出1025.35万元,比预算增加26.35万元,比上年减少30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88万元,比预算增加132.88万元;项目支出172.48万元,比预算减少106.52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减少、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信息化建设(续建)等项目支出上。
其中,市发改委本级收入898.72万元,比上年减少30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72万元,比上年减少303.0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34.71万元。市发改委本级支出941.66万元,比上年减少2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18万元,比上年减少73.79万元;项目支出172.48万元,比上年减少225.89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上。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4万元,比预算增加202.28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未将2016年度年终奖励列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88万元,比预算增加了15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49.61万元;项目支出172.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将未列入预算的2016年度年终奖励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予以拨付。
2017年市发改委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72万元,比上年减少303.01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66万元,比上年减少2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18万元,比上年减少73.79万元;项目支出172.48万元,比上年减少225.89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7年随州市发改委“三公”经费合计33.57万元,比上年的66.42万元减少了3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10.6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3万元,单位领导先后3次(每次1人)参加省发改委、市政府组织的考察学习活动。公务用车运行费12.76万元,比上年减少9.47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公车管理,保留的车辆进行正常日常维护,未进行大检修,2017年,单位保有公务用车2辆,未新购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10.13万元,比上年减少12.08万元,同比降低54.4%,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公务接待支出制度,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公务接待累计接待约180批次,接待人数约1260人次。
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随州市发改委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9万元,比上年的205.44万元减少41.95万元,减少20.42%。其中办公费6.66万元;印刷费22.15万元;咨询费2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05万元;差旅费48.41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0.68万元;公务接待费9.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单位公车在去年进行大维修后今年只需支付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降低;二是今年单位进一步压缩支出规模,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支出均比去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随州市发改委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年度内未进行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共有车辆2辆,均为保留工作用车。2017年,市发改委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精神,市发改委2018年9月委托随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全委6个项目和3个部门开展了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于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和节能监察中心财务支出由市发改委财务科集中统一管理,财务核算只有人员工资支出,没有项目支出,因此,在此次评价中未对两个二级单位单独做绩效评价。
2017年,我委共有出国经费、信用体系建设、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信息化建设等6项项目支出。由于出国经费、信息化建设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运转,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建设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因此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的原则,我委从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中选择对口支援三峡建设、项目前期费、项目评审费等3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计评价资金225万元。从评价结果看,3个评价项目平均得分92.6分,最高得分95分,最低得分91分。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根据随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评价报告,我委总体情况良好,整体支出自评得92.8分,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项目前期费与项目评审费均为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二者可以合二为一;二是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不高,如出国经费单独作为项目支出列支,手续相对繁琐,可列入单位日常支出中;三是部门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处理和项目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
针对项目支出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发改委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全面梳理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五项经费开支情况,对照制度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一)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三)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完善财政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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