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审批市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管理湖北省随州市企业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或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外省市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省市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随州市统计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
2、随州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随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随州市普查中心);
3、协助省统计局管理随州调查监测分局。
三、2015年度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63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55万元,其他收入71.86万元。部门全年支出537.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90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三公”情况说明:2015年随州市统计局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用车保有量4台,未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新购置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30批,270人次。2015年“三公”经费合计21.89万元,相较2014年减少14.39%,主要原因为机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结果。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随州市统计局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94万元。
六、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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