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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5年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5-01-17 09:3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 编辑: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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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工作部署,我站中长期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城区建筑市场管理和整治规范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市场、建设劳务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二是引导全市建筑业调结构、拓展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开展行业帮扶维权维稳工作,维护建筑行业稳定;四是认真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有序推进企业改制,维护改制企业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3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03]35号)文件,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20名,2015年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24]46号)文件,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划转空编3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17名,隶属随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单位现有人数31人,其中在岗人员23人(在职在编18人,在职不在编5),退休人员8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562.69万元,比2024年预算的454.27万元增加108.42万元,同比增长23.87%。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93.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69万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单位资金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录人员以及2025年增加了项目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合计562.69万元,比2024年预算的安排454.27万元增加了108.42万元,同比增长23.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录人员以及2025年项目支出增大。。

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5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经费拨款补助293.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0.9万元,增长30.3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5万元。增长的原因是2024年有新招录人员以及2025年项目支出增大。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总计3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的47.66万元减少15.66万元,减少了32.86%,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缩减开支。

其中办公费2.97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4.83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0.1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98万元,比上年增加20.43万元,同比增加449.01%,主要原因是:2025年计划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增加2.45万元,同比增加53.85%,主要原因是:新购一辆公车需购买保险及缴纳税款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比上年增加17.98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为更好履行执法职能2025年需另购一辆公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合计20.78万元,比上年增20.5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为更好履行执法职能2025需另购一辆公车。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单位资产总额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0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0.87万元,汽车0辆共计0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2.22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年度目标为: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长期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质量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长期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数据精确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长期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职业标准考核≥1500人次,项目工作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信息化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3、年度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质量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年度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数据精确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职业标准考核≥1500人次,项目工作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信息化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造价站相关文件要求按期收集、核对以及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的材料价格,保证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为建筑市场、政府投资工程等提供服务。对工程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定期检查培训工作,确保造价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总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年度目标为:完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长期目标: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专项检查完成率≥90%,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收集≥1000种,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数量及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规范管理及严格监管措施得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4、年度目标:完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专项检查完成率≥90%,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收集≥1000种,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数量及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规范管理及严格监管措施得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年一致,故该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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