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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5-01-20 11:44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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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区环境监测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对曾都区、高新区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大气、水(含地下水)、土壤、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开展监测、调查评价、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一般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

(三)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20年7月1日更名为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无内部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15名,截止到2024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数8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总计467.2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12万元;2、上年结转结余198.08万元。2025年收入预算比2024年收入预算增加63.84万元,同比上涨15.82%。收入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晋级晋档增资,相应的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467.20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减少2.67%;2、卫生健康支出9.4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减少4.95%;3、节能环保支出374.51万元,比上年增加67.1万元,增加21.82%;4、住房保障支出17.79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减少5.12%。2025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63.84万元,增加15.82%,增加原因为节能环保类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269.12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万元,比去年增加3.83万元,增长6.21%;2、卫生健康支出9.4万元,比去年增加0.09万元,增长9.66%;3、节能环保支出374.51万元,比去年增加171.24万元,增长84.24%;4、住房保障支出17.79万元,比去年增加0.13万元,增长7.36%。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2.79万元,减少比例7.80%,减少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公用经费15万元,包括办公费2.84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0.6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专用燃料费1万元、劳务费2.22万元、工会经费1.76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2025年公用经费较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本年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对曾都区、高新区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大气、水(含地下水)、土壤、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开展监测、调查评价、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一般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为保障随州市曾都区、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监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测网络的正常运行。积极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做好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督性和执法监测,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及时、可靠、权威的监测数据,有效改善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按时完成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的地方事权监测任务,掌握随州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情况、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千吨万人饮用水源水质情况和污染源排污情况,为改善随州城区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

2、长期目标:组织开展随州市城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执法监测工作,掌握我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和土壤受污染情况,为科学研判生态环境污染情况提供基数数据,同时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为改善随州市环境质量、监管污染物排放提供技术和数据参考。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监测数据240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监测数据准确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监测数据提交及时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考核标准。

效益指标:环境应急正常开展一般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指标设立依据是绩效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77%,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监测数据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评价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省专项业务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日常监督管理,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强化监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支撑、引领、服务功能。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2025年预算安排126.13万元,其中:126.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单位正常运转,工作任务目标完成。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环保工作任务。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人员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人员稳定。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监测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6.业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监测、应急用车。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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