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宗旨:认真落实国家、省、积极推进各项政策要求的落实。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当作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而常抓不懈,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业务范围:(1)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跟踪资金申报、分解、发放、落实情况;
(2)负责市直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督促检查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情况;
(5)积极组织社会捐资、企业赞助、个人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营造一个健康、和谐、良好的扶贫助学氛围;
(6)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咨询等工作。
(7)接受上级业务单位的指导,完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的相关业务工作;
(8)完成上级单位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隶属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于公益性服务机构,面向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发放全市学生资助资金,是教育部门一个没有任何收费职能的二级单位。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人,编制5人,领导职数2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9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56.86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0.1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5%,主要原因是单位其他收入经费有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56.8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管理事务)人员支出58.86万元,公用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29.28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减少了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156.86万元。比上年减少10%。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3人预算,较上年减少1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0.93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0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按三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样式: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暂无采购办公设备的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资产总额96.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69万元。
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0万元,资产累计折旧1.1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部门总体资金情况
1.总体资金情况:财政拨款156.86万元,占比80%;单位资金40万元,占比20%。合计196.86万元。
2.人员类支出58.86万元,占比30%;运转支出3万元,占比2%,项目支出95万元,占比48%。合计196.86万元。
(二)部门职能概述
1.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督促检查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市直高中、中职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
4.跟踪资金申报、分解、发放、落实情况;
5.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资助活动,营造一个爱心助学氛围。
(三)年度工作任务
1.落实精准资助,助力资助育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助学政策,确保精准资助、不落一人。
2.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使用全国资助系统,加强对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使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高效精准;
3.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稳步推进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助教,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及社会助学活动,形成社会捐资助学助教常态机制。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按国家省文件要求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属于公益性服务机构,面向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任何收费职能及经费来源,为确保新资助政策体系的顺利实施,使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保障我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恳请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文件要求足额安排资助工作经费,确保我市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保证我市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对学生资助管理支出立项。
根据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05]2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呼吁社会更多的爱心人士来帮助贫困学子,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为了让党和国家的关爱普照每一个孩子,保证全市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对扶贫助学活动支出立项。
(二)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35万元,其中:9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1.“教育事业发展—学生资助管理”项目主要内容是学生资助管理日常业务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资助工作正常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争先创优!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确保资助工作正常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双一流”资助工作!
产出指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运行正常,年度培训人次≥200人次,全面提升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工作质量。
效益指标: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数据精准度和系统使用率达到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2.“教育事业发展—扶贫助学”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6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开展春季走访慰问活动,让党和国家的关爱谱照每一个孩子,保证全市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
产出指标:扶贫助学走访慰问≥1次,资助标准≥1500元/人,资助金额60万元。
效益指标:资助人数≥200人。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3.“教育事业发展—资助育人”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资助育人活动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了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振兴乡村提供智力支撑。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关怀和帮助困难学生,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产出指标:资助育人人数≥50人,资助育人金额5万元。
效益指标:资助育人效果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4.“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主要内容是配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第六届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现场直播活动。活动已于2024年5月16日在随州成功举办,全国超1000万中职学生在线观看,人民号、中国教育新闻网、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极目新闻等国家、省级媒体纷纷进行专题报道,社会反响良好。整个活动组织严密、过程紧凑,实现了安全播出,充分展示了职业教育资助育人的丰硕成果,展现了广大中职学生勇敢逐梦、奋发有为的精神风采,对职业教育资助育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国树立了湖北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现场直播的制作方有随州电视台、市博物馆、第一职业中学、机电工程学校、随县职教中心等相关方,相关费用在2025年支出,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充分展示了职业教育资助育人的丰硕成果,展现了广大中职学生勇敢逐梦、奋发有为的精神风采,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把精准资助、精心育人作为助民纾困解忧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政策宣传覆盖,共同让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惠及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产出指标:现场视频直播1次。
效益指标:展现我市丰硕的资助育人成果。
满意度指标:在全国树立湖北、随州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我部门2025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样式: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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