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验。
(二)林木良种审(认)定申报。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监督检查。
(四)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存、利用)。
(五)林木种苗质量纠纷的调解。
(六)林木良种推广使用、林木种苗的调剂。
(七)林木种苗业务咨询及技术培训。
(八)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系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正科级二级单位,2015年4月市编办明确随州市种苗管理站为公益一类行政事业单位(随编办发[2015]35号),现有编制4人,其中,领导职数(正科级)1人(随编办发[2016]8号)。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人,其中管理七级兼专技5级(高级工程师)1人、专技8级(工程师)1人、专技12级(助理工程师)1人、管理九级1人。无在校大学生。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预算总收入13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收入增加0.18万元,同比增加0.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01万元(经费拨款补助67.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58万元,同比减少19.34%,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26.24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预算总支出13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收入增加0.18万元,同比增加0.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67.01万元,比上年减少10.82万元,同比减少13.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过紧日子;项目支出71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同比增加18.33%,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今年兑付。
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万元,比上年增加5.7万元,同比增加104.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卫生支出2.62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同比增加3.9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农林水支出119.27万元,比上年减少5.78万元,同比减少4.62%,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过紧日子;住房保障支出4.96万元,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同比增加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同比增加0.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0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2万元,同比增加23.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公用经费4万元,包括办公费0.21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99万元,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同比增加23.5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同比减少89.04%,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过紧日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万元,同比增加5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更换公务用车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1.2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2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柜机空调1台。政府采购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5.15万元,同比减少81.10%,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过紧日子。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年初,资产总额32.83万元,流动资产26.07万元、固定资产6.77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0平方米原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原值0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小型汽车1辆原值19.53万元。资产总额比2023年度年初资产总额26.9万元增加5.93万元,同比增加22.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普通桑塔纳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帕萨特进行了调换,车辆价值增加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 完成全年造林苗木供需预测及生产调剂任务;加大苗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放管 服工作,优化林木种苗及油茶产业营商环境;致力于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进、推广和应用;合理开发利用优良林木种质资源。
年度目标为:完成全年造林苗木供需预测及生产调剂任务;加大苗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放管 服工作,优化林木种苗及油茶产业营商环境;致力于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进、推广和应用;加强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合理开发利用优良林木种质资源。
2、长期目标:完成全年造林苗木供需预测及生产调剂任务;加大苗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放管 服工作,优化林木种苗及油茶产业营商环境;致力于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进、推广和应用;合理开发利用优良林木种质资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全市完成新育苗面积1000亩,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质量指标是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大于等于85%,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进度指标是项目完成率大于等于86%,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规范林木种苗行业发展,行业案件低于5件,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湖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的通知》(鄂打假办函[2022] 19号);生态效益指标是生态环境持续转好,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满意度指标:苗农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和满意度指标达标。
3、年度目标:完成全年造林苗木供需预测及生产调剂任务;加大苗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放管 服工作,优化林木种苗及油茶产业营商环境;致力于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进、推广和应用;加强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合理开发利用优良林木种质资源。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全市完成新育苗面积1000亩,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质量指标是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大于等于85%,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进度指标是项目完成率大于等于86%,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规范林木种苗行业发展,行业案件低于5件,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湖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的通知》(鄂打假办函[2022] 19号);生态效益指标是生态环境持续转好,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满意度指标:苗农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和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林草种苗监管和油茶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随州市林木种质资源保存、管理和应用活动;为我市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活动提供技术服务;开发利用“随州油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随州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新品种引进、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支撑。2024年预算安排71万元,其中:2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合理开发利用我市林木种质资源,保障全市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全市油茶项目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长期绩效目标:
一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十四五”期间,全市使用良种油茶嫁接苗新造林面积100000亩以上;质量指标,全市油茶新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率90%以上;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设立依据是往年经验。
二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油茶生产经营企业(户)收入普遍增加;社会效益指标,引进推广林草种苗和油茶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性效益指标,为林木种苗和油茶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持续健康发展。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
三是满意度指标,油茶生产经营企业(户)满意率比大于等于90%,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
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林木种苗行业违法案件查办率100%;质量指标,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设立依据是往年经验。
二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合理开发利用林木种质资源,保障林木种苗行业持续增收;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稳定,无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发生;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性效益指标,为林木种苗和油茶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持续健康发展。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
三是满意度指标,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户)满意率大于等于90%,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去年一致。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二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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