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名称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其它有关林业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检疫的配套规章。
2、根据全市林业发展总体目标,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和管理全市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调运、产地检疫以及从国外引种的检疫审批工作,定期组织对全市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编制疫情报告,提出划分疫区和保护区的草案,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扑灭;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管理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
4、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与监测,及时发布林业生物灾害趋势预报;建立和健全预测预报网络,组织开展测报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
5、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负责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负责组织《随州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救灾农药、器械的采购和调配。
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成立于2000年12月15日(随机编[2000]5号文件),编制3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林业局管理,正科级单位,2010年被湖北省公务员局鄂公局函[2010]24号文件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有正式职工3人。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决算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
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截至2023年底,人员编制数3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离退休人员0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9.58万元。与2022年度91.77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9万元,下降2.39%;支出总计减少2.19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现采用已支定收的方式财务处理,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9.58万元,与2022年度91.7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9万元,下降2.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8万元,占本年收入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1万元,占本年收入0.1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9.5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9万元,下降2.39%。其中:基本支出42.82万元,占本年支出47.80%;项目支出46.76万元,占本年支出52.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9.48万元。与2022年度88.2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9万元,上升1.35%;支财政拨款出总计增加1.19万元,上升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升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48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升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万元,上升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升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8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工作经费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32万元,支出决算为8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其中:1.农林水一般公共预算(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32万元,支出决算为8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上年度未把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1万元、津贴补贴7.29万元、伙食补助费1.68万元、绩效工资10.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住房公积金2.72万元。
公用经费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2万元、物业管理费0.20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0.49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42.8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压缩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42.8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压缩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压缩开支过紧日子。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级、市级、县级、林业同级单位及其他乡镇领导,主要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检查等。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0支出/……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4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年初绩效目标按计划基本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率较高。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预算批复额度内,基本支出资金的使用,能保障单位机关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保障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其他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23年本年度使用资金为2022年度结转项目(〔2022〕6号)资金)。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全年实际完成6.1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时完成率100%,林业有生防治成灾率全年实际完成7.15‰;二是效益指标中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减少因松材线虫病致死松树数量有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率92%,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三是满意度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森防站满意度98%。
2、森防站森林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中成灾率实际完成值6.99‰;二是效益指标中生态资源持续好转;三是满意度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29%,(主要因为2023年度没有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资金为2022年度结转项目(〔2022〕28号)资金)。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产出指标中设施建设达标率100%,设备采购合格率为100%,突发疫情处置率达100%,开展野外巡护率达95%,监测信息上报率达100%,应急值守在岗率达100%,外来入侵物种踏完成率达12%,项目资金执行率达100%;二是效益指标中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培训宣传开展的较好,野生动物疫情处置能力和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危害评估能力有所提升,三是满意度指标中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和救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3年没有资金下达,使用资金为2022年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鄂财环发〔2022)28号),下达我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补助30万元,其中拨付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外来入侵普查经费8万元,所以下达我站账户实有资金为22万元,在23本年度继续使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值,科学、合理测算预算经费编制,并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整体规划及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及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本单位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目标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本单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支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资金项目支出、森林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分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整体
绩效自评表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自评表
(2023年度使用资金为2022年度结转项目(〔2022〕6号)资金)
2、森林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3、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资金-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项目自评表
(2023年度没有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资金为2022年度结转项目(〔2022〕28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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