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储备交易;城区内集体土地的征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01年4月成立,现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中心内设办公室、收储一部、收储二部、交易部和财务部“一室四部”,现在位于编钟大道传媒中心办公。本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8人,现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5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
纳入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734.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80.89万元,增长1297.1%,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增加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734.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80.89万元,增长129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4.5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734.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80.89万元,增长1297.1%。其中:基本支出358.67万元,占本年支出4.6%;项目支出7375.83万元,占本年支出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734.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23.13万元,增长1412.48%。主要原因单列绩效增加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等。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6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0.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5.8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92.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土地征收补偿费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22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24万元,占15.4%。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12.25万元,占3.4%。主要是用于医疗救助。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67.74万元,占74.6%。主要是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44万元,占6.5%。主要是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租金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 算为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69万元,支出决算为4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7.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76万元、津贴补贴12.91万元、奖金76.92万元、绩效工资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7万元、住房公积金32.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万元、退休费6.13万元、生活补助8.04万元。
公用经费2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4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82万元、物业管理费0.81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福利费14.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375.83万元,本年支出7375.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土地征收补偿费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3.34万元,下降86.4%。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购买公务车导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下降23.31万元,下降86.5%。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购买公务车导致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65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较多,公务车工作量较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2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部门下来检查,主要是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737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时保值保量地完成了全年既定任务目标,2023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率98%,自评总得分为98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时保值保量地完成了全年既定任务目标,2023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率98%,自评总得分为98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指标7375.83万元,实际执行数7375.83万元,执行率100%。
1、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收储业务管理费项目未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满足合同及质量方针要求率达100%,调查成果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心领导在积极与市城投、建投、高新区管委会、曾都区城投衔接,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制订了土地收储、出让计划,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收储中心工作在2023年度一直得到市局的高度关注及支持,相关科室也积极建言献策,工作得到充分的肯定和理解,满意度达到预期要求。
1、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2023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绩效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量化指标不够,下一步我中心将逐步将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优化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断完善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措施,以绩效管理促我市土地收储工作再上新台阶。
2、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绩效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量化指标不够,下一步我中心将逐步将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优化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断完善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措施,以绩效管理促我市土地收储工作再上新台阶。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调减或取消绩效评价差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4、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06)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 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2101102)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2120801)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2120806)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2121099)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220015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报告)
2023年度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等内容进行评价考核打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资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用支出等方面。在整体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政府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途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7,734.51万元,相对2022年收入总额553.62万元,增加7,180.88万元。支出总计7,734.51万元,相对上年支出总计553.62万元,同比增加7,18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7万元,同比增加87.9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列绩效工资人均增加2.5万元。项目支出7,375.83万元,同比增加7,092.90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征收补偿费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公”经费总支出3.76万元,比上年27.07万元减少23.2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购买公务车一辆其中本年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2023年无出国(境)开支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5万元,与上年26.96万元减少23.31万元,减幅86.46%,主要原因上年度购买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与上年增加0.06万元,增幅134.87%,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公务接待费均较少。4、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会议费。
5、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培训费。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万元。(其中:办公费3.79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82万元、物业管理费0.81万元、差旅费0.10万元、维修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8.50万元、委托业务费1.97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3000元,较上年度274566元减少271566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买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主要是零星采购复印纸,来自中小企业采购共计3000元。
(3)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部门车辆2辆,无其他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三、绩效评价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773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经费拨款253.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收入7476.17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全年资金支出7734.51万元,实际完成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358.68万元,项目支出7375.83万元。资金已全部转入我中心指标账,资金到位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土地收储完成情况:加强土地储备、供应工作的计划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产经营能力。切实抓好土地储备工作,服务城市建设项目。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止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落地生根。
(2)土地交易完成情况:规范土地交易程序,充分发挥我市土地交易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出让方式,充分发挥土地交易平台作用,全面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3年项目按时保值保量地完成了全年既定任务目标,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
(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为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账户所需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做到表内数据可追溯、可核查、可追责,在工作中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对填报汇总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形式审查和数据审查,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以利于本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下一步将克服困难,更准确地核定目标值,提高编制绩效目标的严谨性。
2.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好的工作项目,调减或取消绩效评价差的工作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预算编制时,根据年度内可预见、常年性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无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三)拟公开情况
无拟公开情况。
五、2023年度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年4月22日
2023年度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4.4.22
单位名称 |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基本支出总额 | 358.68 | 项目支出总额 | 7375.83 | |||
年度目标 | 加强土地储备、供应工作的计划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产经营能力。切实抓好土地储备工作,服务城市建设项目。规范土地交易程序,充分发挥我市土地交易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出让方式,充分发挥土地交易平台作用,全面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止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落地生根。 | |||||
度效标 年绩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类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公用经费控制 (2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数量指标 | 100% | 100% | 2 | |
在职人员控制 (2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2分) | 数量指标 | 100% | 100% | 2 | |
项目支出 成本控制(4分) | 会议费控制率 (1分) | 数量指标 | 无 | 无 | 1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1分) | 数量指标 | -10% | -10% | 1 | ||
战略管理(2分) | 中长期规划相符性(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工作计划健全性 (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预算编制(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1分)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 | |
预算编制合理性 (1分)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 | ||
立项规范性(1分)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 | ||
预算调整率(2分) | 效益指标 | 20% | 20% | 2 | ||
预算执行(5分) | 预算执行率(2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2 | |
结转结余率(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60% | 1 | ||
非税收入 预算完成率(1分) | 质量指标 | 100% | 100% | 1 |
绩效管理(5分) |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1分) | 无 | 无 | |||
绩效目标合理性(1分) | 100% | 100% | 1 | |||
绩效监控开展率(1分) | 100% | 100% | 1 | |||
绩效评价覆盖率(1分) | 100% | 100% | 1 | |||
评价结果应用率(1分) | 100% | 100% | 1 | |||
资产管理(2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00% | 100% | 1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1分) | 100% | 100% | 1 | |||
财务管理(3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 100% | 100% | 1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1分) | 100% | 100%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00% | 100% | 1 | |||
履职效能 | 核心业务产出1 | 土地出让地块/宗(15分) | 21 | 21 | 14 | |
核心业务产出2 | 积极推行标准地出让地块面积/亩(15分) | 1231 | 1231 | 15 | ||
社会效应 | 经济效益 | 土地出让成交价/万元(10分) | 41549 | 41549 | 10 | |
社会效益 | 做好群众维稳信访和安全工作(15分) | 100% | 100% | 15 | ||
生态效益 | 保护土地资源(10分) | 100% | 100% | 10 | ||
人才支撑 | 业务学习与 培训完成率(0.5分) | 3次 | 3次 | 0.5 | ||
高学高层次 人才储备率(1分) | 无 | 无 | 0 | |||
科技支撑 | 信息化建设情况 (1分) | 无 | 无 | 0 |
满意度(4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分) | 满意度指标 | 99% | 99% | 2 | |
联系部门满意度(2分) | 满意度指标 | 99% | 99% | 2 | ||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无偏差大或未完成目标,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也较高。 | |||||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 在项目经费运用中,按照先易后难,重点保障,多点协同推进的原则进行,以此促使项目用地更快落实。 |
备注:1.基本支出总额和项目支出总额为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按照绩效提升与创新程度,指标分为绩效基本型、绩效创新型指标。
绩效基本型指标:指本部门保持现有工作水平,未实现突破性进展的指标。
绩效创新型指标:指本部门开展创新型工作、某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某方面
工作水平极大提升的指标。
二、2023年度土地收储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报告)2023年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土地收储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储业务费项目预算指标7375.83万元,实际执行数7375.83万元,执行率100%。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市土地收储业务工作,资金使用绩效较高,项目自评绩效得分98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自收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4〕30号)后,积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财务人员对2023年度土地收储业务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审核。2023年我中心项目资金用于随州市土地收储业务费。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储备交易;城区内集体土地的征用。为了推进土地收储、供应,尤其是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能顺利进行,2023年土地收储业务费项目预算7375.83万元。
绩效目标:2023年,加强土地储备、供应工作的计划管理,提高城市土地资产经营能力。切实抓好土地储备工作,服务城市建设项目。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止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落地生根。
2.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该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到位足额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专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严谨规范。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2023年共支出773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7万元、项目支出7575.83万元)。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资金7575.83万元,项目资金实际到位7575.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收储业务管理费项目2023年度预算数7375.83万元,实际支付7375.83万元,支付率为100%。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收储业务管理费项目未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情况。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满足合同及质量方针要求率达100%,调查成果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心领导在积极与市城投、建投、高新区管委会、曾都区城投衔接,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制订了土地收储、出让计划,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收储中心工作在2023年度一直得到市局的高度关注及支持,相关科室也积极建言献策,工作得到充分的肯定和理解,满意度达到预期要求。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3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绩效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具体量化指标不够,下一步我中心将逐步将绩效指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优化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断完善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措施,以绩效管理促我市土地收储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绩效自评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市级项目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完成国家、省市大型项目用地保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无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3.拟公开情况
无拟公开情况。
附:市土地收储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年4月22日
2023年度土地收储业务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填报日期:2024.4.22
项目名称 | 土地收储业务费 | 项目实施单位 | 市土地收储中心 | ||||||
项目主管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负责人 | 祝军 | ||||||
资源性质 | 1、持续性项目√ □ 2、一次性项目□ 3、债卷项目□ | ||||||||
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 中央、省级 | 本级 | 其他 | 合计 | |||||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7375.83 | 7375.83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标准地出让 | 100% | 100% | 15 | ||||
质量指标 | 土地收储和供应 | 100% | 100% | 1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政府创造土地收益/万元 | 51549 | 51549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和民生项目的土地供应 | 100% | 100% | 15 | |||||
总分 | 98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偏差大或未完成目标,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也较高。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在项目经费运用中,按照先易后难,重点保障,多点协调推进的原则,以此促使项目用地更快落实。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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