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11-0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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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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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深入贯彻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和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检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十一)代管市法学会。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智能化建设、代管法学会等职能。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政治部(副处级)和办公室、干部科、宣传教育科、执法监督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法学会秘书科9个职能科室。

下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市政法信息中心)1个二级事业单位。

2023年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核算机构2个。

2023年末单位设行政编制数16个、事业编制数6个、以钱养事编制数1个。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077.5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13.48  万元,增长  62.26   %,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7.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3.48万元,增长62.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47万元,占本年收入99.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1万元,占本年收入0.19%。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7.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3.48万元,增长62.26%。其中:基本支出444.66万元,占本年支出41.27%;项目支出632.91万元,占本年支出58.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5.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4.79万元,增长 65.2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4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24.7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4.79万元,增长65.28%。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845.17万元,占78.58%。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7.43万元,占9.99%。

主要是用于其他公安、法治建设、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1.12万元,占5.68%。

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3.5万元,占2.19%。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提租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 (类)支出38.25万元,占3.56%。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5.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7.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32万元,支出决算为80.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38万元,支出决算为4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36万元,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3.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4.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19万元、津贴补贴78.54万元、奖金103.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5万元、住房公积金34.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退休费12.74万元。

公用经费40.99万元,主要包括:水费0.39万元、电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福利费1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5.37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03万元,增长23.73%。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来随考察人员较多,接待量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3.25 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 0.51万元,增长 18.61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业务较多。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无公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32.5%。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委政法委及相关业务公司,主要是开展调研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2个,2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0.98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9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交通补贴在“其他交通补贴”中核算,公务交通补贴支出计入机关运行经费引起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4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报、批复等程序完备、合理合规,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数方面均已完成绩效目标,除了司法救助(涉法涉诉)的资金到因救助次数有限、救助金发放周期长等原因,其他所有绩效指标均已完成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政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万元,执行数为81.78万元,完成预算98.5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二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创新;三是以实施综治(平安建设)心脏工程、血管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工程“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个提升”,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感“四个增强”,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二)涉法涉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6.84万元,完成预算8.5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着力破解三大难题。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信访改革。三是加强组织保障,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三)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6.09万元,完成预算65.2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日常设备维护费用支出;二是完成机房设备巡检24次;三是日常会议保障次数100余次;四是及时响应突发事件;五是网络安全巡检50余次。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把绩效理念、绩效工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还有不足,资金支出运行环节上还有薄弱之处;二是绩效约束能力有待提高,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的还不紧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和部门自评等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督,完善资金支出审批、监管制度机制;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部门绩效监控和自评质量。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原因在于对预算编制谋划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深。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财政主管部门,加强机关干部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学习和解读,强化思想认识,谋划、细化机关工作,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设置,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和财务人员的具体责任,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一是梳理财务工作风险点,补强财务制度机制薄弱环节,确保资金在安全轨道上运行;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书记会审议大额资金支出制度和财务支出审核审批制度;三是加强绩效目标考核,通过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

决算

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用

26.09

26.09

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经费

92.44

92.44

政法专项工作经费

81.78

81.78

卷烟打假市场整顿工作经费

8.88

8.88

涉法涉诉工作经费

6.84

6.84

政法信息化资金

307.35

307.35

司法救助

42.97

42.97

中央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资金

40.35

40.35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24.11

24.11

见义勇为资金

2.1

2.1

合计

632.91

632.91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3101)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3102)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2013105)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2040299)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2040612)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2049902)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49999)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1)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支出。(2080505)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1)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1103)

13.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14.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15.其他支出 (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2299999)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中共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政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三、2023年度涉法涉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四、2023年度政法信息化系统运维费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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