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0-3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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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城乡网格化建设、政法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于2012年11月9日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随编办[2012]27号),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编制2个,其中主任1人。2017年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随编办[2017]52号),在市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中心加挂市委政法委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人员编制由2名调整为4名。截止2021年末,单位编制人数4人,在编在职4人。2022年,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随编办[2022]13号),更名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政法信息中心),人员编制由4名调整为6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截止2023年末,单位编制人数6人,在编在职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9.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39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有新入职干部及部分干部职务晋升,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39万元,增长9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2万元,占本年收入39.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65.84万元,占本年收入60.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39万元,增长91.8%。其中:基本支出109.4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9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有新入职干部及部分干部职务晋升,支出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有新入职干部及部分干部职务晋升,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8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干部晋级晋档,人员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3.15万元,占76%。主要是用于人员、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6万元,占14.35%。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45万元,占3.32%。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2.76万元,占6.33%。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1万元,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08万元、津贴补贴2.36万元、奖金6.51万元、绩效工资6.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5万元、住房公积金4.98万元。

公用经费2.8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0.15万元、委托业务费0.93万元、福利费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 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本单位当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201315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1)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2299999)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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