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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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住建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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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督促推进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组织指导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由1个单位决算组成。

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于2014年12月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14]49号)批准成立,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组、燃气管理组、工程管理组三个科室。目前核定人员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较去年无变化。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名,无退休人员,隶属市住新局管理,与市住新局机关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我单位本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6611.34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611.3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开始单独核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16611.34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11.34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779.99万元,占本年收入76.9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  3831.35 万元,占本年收入23.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16611.34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16611.34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  70.44  万元,占本年支出0.4%;项目支出 16540.9  万元,占本年支出99.6%;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2779.99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79.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开始单独核算。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57.89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1857.8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开始单独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922.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922.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开始单独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57.8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857.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开始单独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57.8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2万元,占0.4 %。主要是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98 万元,占 0.2%。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51.35万元,占 2.8%。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单位运转基本支出及项目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96.35万元,占96.3%。主要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费用支出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87  万元,支出决算为7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23年度预算时仅有一人在编,且2023年有新入职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23年度预算时仅有一人在编,且2023年有新入职人员。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9.17万元,支出决算为5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23年度预算时仅有一人在编,且2023年有新入职人员。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401.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决算中含有项目资金,且2023年度预算时仅有一人在编,2023年有新入职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7.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  3.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  10922.1  万元,本年支出 10922.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决算为 10922.1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较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 0%。较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要求,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270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在组织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项目经费的使用上,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专门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设置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30分,绩效目标70分。自评评分总分98分,从整体情况看,我办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九大片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77.14万元,执行数为8077.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共完成74条微循环道路、8处社区服务中心(红色驿站)、15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13个充电桩)和5个片区的弱电迁改施工。其中:改造道路28.9公里,铺设沥青13.6万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 20.7 公里,污水管网 20.9 公里;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增设停车位543个;二是增设路灯1094盏;迁改弱电线缆430 公里。目前正在办理竣工备案和竣工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设计建立适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理顺代建工作机制。

城东应急水源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44.96万元,执行数为2844.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一套;二是确保城区供水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区供水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管道进行大起底排查,建立问题管网更新改造一张图,实现问题一个清单、计划一张表、整改一本台账,确保数据精准,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

燃气管道老旧更新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7.46万元,执行数为1787.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改善提升燃气设施质量;二是2023完成项目80%进度。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与燃气安全提升的号召,致力于消除燃气管道用户端的安全隐患。降低庭院管网、户内燃气泄漏的风险,从而大大提升燃气管网的运行效率与安全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日常动态监测和常态化隐患整治。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与预算紧密结合。在总结今年项目绩效管理基础上,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二是反馈问题建议。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到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三是及时公开。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年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随州市住建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4〕30号),随州市住建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单位整体支出的实际情况,在财政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2023年度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整体支出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率情况。2023年部门整体预算支出总额71.71万元,实际支出总额71.71元,预算执行率100%。

2、部门绩效目标:主要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局属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九大片区、城东水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草甸子街历史文化改造项目、市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二是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

(1)九大片区建设。九大片区项目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启动施工,2024年6月30日全面完工,2024年7月17日完成竣工验收,共完成74条微循环道路、8处社区服务中心(红色驿站)、15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13个充电桩)和5个片区的弱电迁改施工。其中:改造道路28.9公里,铺设沥青13.6万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 20.7 公里,污水管网 20.9 公里;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增设停车位543个;增设路灯1094盏;迁改弱电线缆430 公里。目前正在办理竣工备案和竣工结算。

(2)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城东水厂)。项目位于高新区寨湾村,总投资6.2亿元,设计总规模20万m³/d,分两期建设;一期10万m³/d;配套建设配水管网81.8km,为加快施工,施工方分4个作业区同时作业。截止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竣工结算。

(3)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谋划了“随州市曾都区东城汉东星都小区、烈山大道东”等8个片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估算投资5.17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36亿元,主要内容涉及847个小区,庭院管道和立管改造459.59公里;同步增加物联感知系统和监测远传装置,建立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加强燃气安全日常监管,提高信息化水平。截止目前市本级619个小区已全部开工,完成234.85公里庭院管网及立管改造。

(4)草甸子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总投资8.7亿,致力打造为新城市会客厅、打卡地。截止目前,房屋征收已全部完成,当前,北街新建建筑主体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道路地面铺装;十三户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已完成且已进行现场竣工验收,正在进行验收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牌坊主体已安装完成;汉东楼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同步启动各保留建筑的立面风貌改造;强弱电、智慧景区、亮化系统综合布管正逐步推进。文化植入正在实施,招商运营也在同步实施,暂定于今年国庆节前北街开街,2025年元旦前整条街区试营业,春节前正式开放,开街后预计将引进约200家商户,多以经营非遗文创产品、农特产、旅游纪念品、特色餐饮小吃、民宿、娱乐休闲等文化及旅游相关业态为主。

(5)市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受局委托,我中心负责文化二路(白桃一路—编钟大道)、随城山大道(文化一路至涢水大道段)等8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截止目前,8个代建项目均已签订委托代建协议,均委托市国投公司负责代建。其中:文化二路(白桃一路—编钟大道)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拟于今年八月启动开工建设;其余七个代建项目均已完成立项批复,正在加快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6)加快智慧燃气建设;完成了燃气信息化监管平台基本框架和基础数据对接,正在与省信息平台沟通对接,加快推动形成中心城区燃气安全监管“一张网、一张图”,构建城市生命线工程。累计完成520套智能监测设备,33辆瓶装气配送小黄车北斗定位等,实现对液化气厂站、管网24小时全时段监控。

(7)推进液化石油气企业关停整合。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发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气企业一律实行关停,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整合,形成集中统一配送和安检服务模式,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可追溯的信息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目前,全市56家液化气站(市本级5家、随县23家、广水市22家、曾都区4家、高新区2家),已关停12家,拟整合成立6家液化气公司。开展液化气钢瓶自有化和配送规范化行动,中心城区4家液化气站已配备送气工30余人,有力保障燃气市场的规范化和钢瓶的可溯性。

(8)开展燃气用户端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敲门行动”、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六进”活动等,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电子屏等媒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全市餐饮用户4979户已全部完成“三件套”安装,居民用户“三件套”安装正在快速推进中,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累计安装完成28.53万户,完成率98.2%,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具备瓶改管的小微企业318户已全部完成,并在积极拓展居民瓶改管工作。组织对5240余家餐饮等工商用户和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培训,通过立体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宣传,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自觉意识。

(9)依法开展等保测评工作。及时选定测评机构开展等保工作,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和地下管网信息系统评定一级。智慧排水系统评定二级,智慧工地和个人住房系统评定三级,已取得公安部门的备案证书,并督促各单位根据测评问题开展整改近期启动复测。

(10)开展网络安全培训。组织召开全市住建行业网络安全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袁绪军、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大队长吴永超、市大数据中心陈娇参加,聘请网络安全专家授课。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项目代建工作机制不顺畅。因项目代建单位和委托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理解存在差异,导致项目在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无法正常推进,需进一步理顺代建工作机制。

二是燃气更新改造项目推进缓慢。前期宣传乏力,居民对该项惠民工程认识不足,造成抵触情绪,影响项目施工进展。

三是燃气管理合力不够,执法力度还需加强。在工作开展中,各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之间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执法部门对隐患整治参与度与执法力度不够。

四是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进展缓慢。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涉及各行各业,存在报警装置安装的行政执法权、餐饮行业安全管理主体不明等问题。五是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用户存在抵触情绪,认为现有设施很安全,增加设备没有必要。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工作责任,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全力推进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加快完成九大片区、城东应急水源工程收尾工作,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三是积极对接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代建项目工作机制,督促并配合代建单位加快代建项目的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按质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管道进行大起底排查,建立问题管网更新改造一张图,实现问题一个清单、计划一张表、整改一本台账,确保数据精准,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日常动态监测和常态化隐患整治。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聚焦中办和省委省政府督办落实的工作重点,抓住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阶段性的主要矛盾,压实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天然气企业特许经营权集中整治,务实推进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硬账硬结。

(四)强化日常监管。加快推进物联感知和监测预警新技术应用,组建市县燃气一体化信息监管平台,开展信息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实现“一网统管”。制定中长期任务清单,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按照“场站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要求,持续推动液化气站整合关停,天然气入户安检等全链条提升监管。

(五)加强隐患整改。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未取得3C认证、无熄火保护装置等燃气具的违法行为,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力减存量,严控增量。强化燃气管道施工质量管控,防止第三方破坏造成燃气泄漏和安全事故。

(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政府统筹、条块协作、企业参与,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管道常态化巡护、定期体检、动态评估、有序改造、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各环节责任明晰、齐抓共管、有效联动。重塑“严进、严管、严罚”新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营造全社会安全用气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度随州市住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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