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10-3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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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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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主要职责是:推行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推广太阳能、地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推行墙体材料革新,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发展绿色建材;推广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绿色生产,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水泥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能耗监测,推广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承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定、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交流与推广应用;负责中心城区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监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单位,隶属市住建局管理,无下属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3年底,实有人数14人,在职人员11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5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6人,退休人员3人。下设综合组和执法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4.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3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应用补贴、能力建设补贴、监管费用补贴、公共建筑节能补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6.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44万元,增长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9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6.9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44万元,增长8.39%。其中:基本支出172.47万元,占本年支出62.27 %。项目支出104.48万元,占本年支出37.7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4.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3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应用补贴、能力建设补贴、监管费用补贴、公共建筑节能补贴。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76.9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13.91 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用于建筑节能推广应用补贴、能力建设补贴、监管费用补贴、公共建筑节能补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7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4万元,增长8.39 %。主要原因是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应用补贴、能力建设补贴、监管费用补贴、公共建筑节能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36.82万元,占85.51%。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140.44万元,占5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4万元、津贴补贴8.15万元、奖金4.81元、绩效工资55.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4万元、退休费6.07万元、生活补助0.5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49.41万元,占20.86%。主要包括:办公费1.27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1.25万元、物业管理费1.59万元、差旅费1.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17.03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福利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万元、设备购置费0.89万元。

(3)对企业补助15万元,占比6.33%。

(4)其他支出31.97万元,占比1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8万元,占10.18%。主要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3.住房保障支出11.94万元,占4.31%。主要是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37.43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7%。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各项开支。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8%。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3万元、津贴补贴6.07万元、奖金4.8万元、绩效工资43.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住房公积金11.94万元、退休费6.07万元、生活补助0.21万元。

公用经费2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9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1.0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2.95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3.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 63.87%。较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1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量加大,车辆老化维修成本过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4%;较上年增加增加0.27万元,增长1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车辆老化维修成本过高。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及保险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5.38%,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厅检查组,主要是开展建筑节能“禁实”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02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加大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节能补贴,缴纳国有资产出租税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车1辆,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要求,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10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在组织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项目经费的使用上,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专门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设置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30分,绩效目标70分。自评评分总分100分,从整体情况看,我办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下达项目专项工作经费148.59万元,执行数为104.48万元,完成预算70.31%,主要用于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决策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着力推进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工作提质增效。督促参建各方在严格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收集各类工程资料,确保各项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得到落实。采取日巡查、月排查的方式,强化预拌行业绿色生产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厂区道路硬化绿化、搅拌楼和配料仓封闭、环保设施安装、三废回收利用、粉尘噪声监测以及运输车辆和人员培训管理等,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助推预拌企业绿色生产稳步推进。 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积极引导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开展绿色节能改造示范。

主要产出和效益:1、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推动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建材,截至目前,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完成绿色生产改造,实现了污染物零排放,厂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共有26家企业取得星级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其中三星级2家、二星级17家、一星级7家),占企业总数的86.6%,剩余4家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已有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和2家预拌砂浆企业的产品取得国家绿色建材认证标识(其中三星级2家、二星级7家),另有5家企业正在申请第三方机构认证。

2、改善营商环境,协调开展无资质预拌企业专项整治。我们报请市政府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印发了《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了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局属相关单位强化资质企业和在建工程监管,发布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的公告》、《关于严禁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的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严防无资质混凝土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前,全市29家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中,有8家建材及重点项目配套企业不在省住建厅划定的整治范围内,另外21家已拆除20家,仅剩的1家企业,市城管委正按照法定程序,对其下达了《立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正在研究拟定强制拆除方案,全市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即将圆满收关。

3、强化过程监管,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随州市不断完善建筑节能监管模式,建立了常态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机制,确保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落地落实,促进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健康发展。一是事前开展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组织执法人员对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交底,向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发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告知书30余份,督促引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提高绿色发展意识,指导其掌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要点措施,引导项目按照现行节能标准因地制宜选取节能材料,鼓励企业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为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做好准备,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二是事中强化过程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禁实”、“禁现”开展日常巡查,对未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现场搅拌砂浆的违法行为予以停工式整改。同时对重点乡镇“禁实”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巩固“禁实”工作成果,确保粘土实心砖不死灰复燃。

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设计建立适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不断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技术交底、督促整改、严格执法等工作措施,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管理质效,保障新建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确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100%。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理,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三是因地制宜推动建材行业绿色发展。巩固“禁实”成果,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脱硫石膏、磷石膏、粉煤灰、尾矿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研发、生产新型建材。推进本地新型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保温材料、节能玻璃(门窗)等建材企业开展绿色生产评价和绿色建材认证工作,引导建材行业转型升级。督促引导全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率先使用绿色建材,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建筑工程绿色建材使用率。加强建材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四是推动预拌行业标准化发展。以省住建厅启动预拌混凝土标准化搅拌站创建部署为契机,重点推进全市预混凝土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的质量、生产、安全、绿色、信息化和档案等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与预算紧密结合。在总结今年项目绩效管理基础上,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二是反馈问题建议。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到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三是及时公开。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表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和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1、基本情况: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3年底,实有人数14人,在职人员11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5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6人,退休人员3人。下设综合组和执法组。

2、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实有人数14人,在职人员11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人数5人,事业在职编外人数6人,退休人员3人。下设综合组和执法组。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批复预算收入337.43万元,实际整体支出284.47万元。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主要用于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推广应用的政策;编制本行政区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资金;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推广与应用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智慧搅拌站推广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设置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30分,绩效目标70分。自评评分总分100分,从整体情况看,我单位整体支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在组织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实施,各项工作均有实施方案并履行报批手续。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专门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分析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202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制定了年度目标,绩效目标设立符合市委市政府赋予以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职责,对于全面精细管理城市,促进市节能工作高效运行取得了成效。

1、精准参谋决策,提升研判力。坚持 “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切实提高参谋服务的前瞻性、 主动性。围绕能力提升,增强综合本领。

2、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在市住建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决策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着力推进我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工作提质增效。

3、狠抓督办检查, 提升落实力。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 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我单位在实施绩效评价程序的基础上,根据我单位的预决算资料、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办制定的中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目标符合随州市绿色建筑和节能科技中心的职责,绩效评价顺利实施,对于加强预决算工作、促推市绿色发展工作开展和全市社会发展、经济良性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依据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设置。设定的绩效指标侧重于节能 环保的重点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

1、主要产出和效益:

坚持 “身在兵位、胸为 帅谋”, 切实提高参谋服务的前瞻性、 主动性。一是不断优化预拌行业管理模式,组织召开了预拌行业规范化管理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了技术人员配备、运输车辆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和智慧化管理等工作要求,将预拌企业出借资质证书、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纳入住建领域诚信“黑名单”。利用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对我市率先取得绿色生产、绿色建材三星级的预拌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调动各企业绿色发展和创建绿色建材的积极性。二是通过推进绿色建筑全覆盖措施。对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交底,督促引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提高绿色发展意识,指导其掌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要点措施,为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做好准备,重点查阅绿色建筑与节能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监理专项规划的编制,督促节能样板间建设,对进场墙材和节能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工地。三是开展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对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交底,督促引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提高绿色发展意识,指导其掌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要点措施,为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做好准备。

2、绩效目标效果

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服务全局的作用, 全力保障节能科技中心工作高效运转。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2.48万吨标煤,新增节能建筑130万㎡,绿色建筑121.58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96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01万㎡;散装水泥供应量86.7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55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6.1万吨。

全部超额完成了省住建厅下达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

3、社会公众满意度

强化过程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查阅绿色建筑与节能施工组织专项方案、监理专项规划的编制,督促节能样板间建设,对进场墙材和节能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工地。

积极落实环保督察反馈任务。不断完善建筑节能监管模式,建立了常态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形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机制,确保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落地落实,促进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健康发展。一是事前开展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组织执法人员对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交底,向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发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告知书30余份,督促引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提高绿色发展意识,指导其掌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要点措施,引导项目按照现行节能标准因地制宜选取节能材料,鼓励企业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为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做好准备,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二是事中强化过程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禁实”、“禁现”开展日常巡查,对未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现场搅拌砂浆的违法行为予以停工式整改。同时对重点乡镇“禁实”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巩固“禁实”工作成果,确保粘土实心砖不死灰复燃。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一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管理要制定单独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以便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有更具体的管理依据。二是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设计建立适用的、合理的“绩效指标库”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对绩效管理工作认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的差异,合理、精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

3、拟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到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二是通过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将我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随州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自评表

单位(公章):               自评总分:                单位领导审签: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指标

自评分

复核得分

指标说明

投   入  (5分)

目标设定(2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1

1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规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1

1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

配置(3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1

1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变动率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2

2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过 程


程(25分)

预算执行(9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3

3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3

3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3

3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管理(9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3

3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或流程、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合规性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4

4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2

2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资产

管理(7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2

2


评价要点:

①是否有资产管理制度;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安全性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4

4


评价要点: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利用率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1

1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合计

30



30

30



随州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年度目标1:绿色建筑与节能推广与应用    组织贯彻 国家发展散装水泥 的政策、法规       

项目

绩效

7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年初指标值

年终完成值

自评分

复核分

评价标准

产出

指标30分

数量

指标

10分

推广可再生能源

96

96

3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程度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推广散装水泥

86.7

86.7

3


推广预拌砂浆

6.1

6.1

4


质量

指标

7分

有行动工作方案

100%

100%

4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质量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7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资源综合利用成果

90%

90%

3


时效

指标

6分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121.58

121.58

3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时效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6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组织各类培训

3

3

3


成本

指标

7分

全年支出预算337.43万元

284.47

284.47

4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成本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7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新增节能建筑面积

130

130

3


效益

指标30分

经济

效益

8分

经济效益是长期的


90%

90%


4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经济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8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社会

效益

8分

巡查通报或处理率

100%

100%

8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社会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8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生态

效益

8分

绿色建筑创建全覆盖

90%

90%

8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生态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8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可持续

影响6分

装配式建筑推广覆盖范围

100%

100%

6


1、提供三级指标可持续影响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6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服务

满意

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群众反应问题及时处理率

100%

100%

5


1、提供三级指标满意度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上级文件传达畅通及时保障度

100%

100%

5


合计

70

70




70



二、2023年度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随州市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3年4月20日      自评总分:      单位领导审签:

项目名称

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项目主管单位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项目负责人

陈军辉

项目属性

1、常年性R  2、延续性£  3、一次性        4、新增性

项目资金

来源

中央

(万元)

省、地

(万元)

本级

(万元)

其他

(万元)

合计

(万元)

执行数(万元)

执行率



337.43


284.47

284.47

72%

项目年度目标

1、绿色建筑创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低能耗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技术应用、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经费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节能宣传培训费、 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121.58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96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11.01万平方米。

项目权重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复核分

评价标准及依据

项目决策2分

决策依据

2

2


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或有上级文件或审批报告计2分,没有不得分。

项目管理

13分

财务制度

3

3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分;

2、项目管理制度1分;

3、有制度执行佐证资料1分。没有不得分。

组织机构

2

2


有明确的绩效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2分。没有不得分

运行监管

4

4


1、运行监管记录3分;

2、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1分。没有不得分。

目标申报

4

4


1、项目绩效目标全申报的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绩效目标规范1分,不规范扣0.5分;

3、按时申报绩效目标计2分,逾期扣1分。

项目年度目标:1、绿色建筑高星级示范的创建2、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模应用;3、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

项目

绩效

8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年初指标值

年终完成值

自评分

复核分

评价标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5分

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

90%

90%

5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程度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5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绿色创建全覆盖

90%

90%

5


绿色建材生产改造达标率

80%

80%

5


质量指标12分

有行动工作方案

100%

100%

6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质量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2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资源综合利用成果

90%

90%

6

时效指标6分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25

25

3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时效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6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组织各类培训

3

3

3


成本指标7分

全年支出预算337.43万元

284.47

284.47

4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成本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7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绿色建筑竣工面积

146.7

146.7

3


效益指标35分

经济效益10分

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优胜

优胜

5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经济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经济效益是长期的

90%

90%

5


社会效益10分

巡查通报或处理率

100%

100%

10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社会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生态效益10分

绿色建筑创建全覆盖

90%

90%

10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生态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可持续

影响5分

装配式建筑推广覆盖范围

100%

100%

5


1、提供三级指标可持续影响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5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服务满意度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群众反应问题及时处理率

100%

100%

5


1、提供三级指标满意度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上级文件传达畅通及时保障度

100%

100%

5


合计

85

85




85



说明:1、指标名称、年初指标值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得漏项;

2、指标名称分值确定,按指标名称个数平均保留整数,不能保留整数的可自行调整为整数,但各指标名称合计分值不得大于所属二级指标分;

3、对定量指标值按实际完成的比例计分值(该项指标名称分值×实际完成的百分比);

4、对定性指标值计分原则,分为三档:达到预期,部分达到预期有一定效果,未达预期效益差;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

5、项目有多个“年度目标”的,分别对每个“年度目标”进行评价计分,然后再平均计算。例:某项目有三个“年度目标”,目标1自评80分,目标2自评60分,目标3自评75分,该项目绩效得分为:(80+60+75)÷3=71.6分,四舍五入计72分

随州市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23年4月20日      自评总分:        单位领导审签:

项目名称

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和新型建材的标识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项目主管单位

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中心

项目负责人

陈军辉

项目属性

1、常年性R  2、延续性£  3、一次性        4、新增性

项目资金

来源

中央

(万元)

省、地

(万元)

本级

(万元)

其他

(万元)

合计

(万元)

执行数(万元)

执行率



337.43


284.47

284.47

72%

项目年度目标

1、绿色建筑创建全覆盖   、新型绿色建材标识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实施改造、新型节能材料应用的专项检查、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推广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96万㎡、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55万㎡,预拌砂浆供应量6.1万吨。

项目权重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分

复核分

评价标准及依据

项目决策2分

决策依据

2

2


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或有上级文件或审批报告计2分,没有不得分。

项目管理

13分

财务制度

3

3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分;

2、项目管理制度1分;

3、有制度执行佐证资料1分。没有不得分。

组织机构

2

2


有明确的绩效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2分。没有不得分

运行监管

4

4


1、运行监管记录3分;

2、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1分。没有不得分。

目标申报

4

4


1、项目绩效目标全申报的1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绩效目标规范1分,不规范扣0.5分;

3、按时申报绩效目标计2分,逾期扣1分。

项目年度目标:1、绿色建筑高星级示范的创建2、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模应用;3、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

项目

绩效

85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年初指标值

年终完成值

自评分

复核分

评价标准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5分

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

90%

90%

5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程度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5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绿色创建全覆盖

90%

90%

5


绿色建材生产改造达标率

80%

80%

5


质量指标12分

有行动方案

100%

100%

6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质量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2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100%

6

时效指标6分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155

155

3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时效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6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组织各类培训

3

3

3


成本指标7分

全年支出预算337.43万元

284.47

284.47

4


1、提供三级指标完成成本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7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6.1

6.1

3


效益指标35分

经济效益10分

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优胜

优胜

5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经济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经济效益是长期的

90%

90%

5


社会效益10分

巡查通报或处理率

100%

100%

10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社会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生态效益10分

智慧商混站建设

90%

90%

9


1、提供三级指标实现生态效益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可持续

影响5分

政府公报覆盖范围

100%

100%

5


1、提供三级指标可持续影响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5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服务满意度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群众反应问题及时处理率

100%

100%

5


1、提供三级指标满意度的佐证资料;

2、三级指标分值按三级指标个数平均确定(10分÷三级指标个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公文传达畅通及时保障度

100%

100%

5


合计

85

85




84



说明:1、指标名称、年初指标值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得漏项;

2、指标名称分值确定,按指标名称个数平均保留整数,不能保留整数的可自行调整为整数,但各指标名称合计分值不得大于所属二级指标分;

3、对定量指标值按实际完成的比例计分值(该项指标名称分值×实际完成的百分比);

4、对定性指标值计分原则,分为三档:达到预期,部分达到预期有一定效果,未达预期效益差;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

5、项目有多个“年度目标”的,分别对每个“年度目标”进行评价计分,然后再平均计算。例:某项目有三个“年度目标”,目标1自评80分,目标2自评60分,目标3自评75分,该项目绩效得分为:(80+60+75)÷3=71.6分,四舍五入计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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