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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普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4 16:52
  • 信息来源:随州市统计局
  •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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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普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普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普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普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普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单位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开展服务业经常性统计调查。

2.承担市统计局各科室专业报表数据处理和局机关计算机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的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市各地、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

5.开展全市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工作。

6.开发应用各类普查资料,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普查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普查中心本级决算和  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随州市普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3名,无离退休人员。

纳入随州市普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随州市普查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42万元,下降66.14 %,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纳入统计局机关核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14.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42万元,下降66.1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42万元,下降66.14%。其中:基本支出14.0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42万元,下降66.14%。主要部分经费纳入统计局机关核算。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0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4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部分经费纳入统计局机关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数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42万元,下降66.14%。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纳入统计局机关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5万元,占 80.13%。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万元,占 8.4%。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0.73万元, 占 5.2 %。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0.89万元, 占 6.34%。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 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7万元、津贴补贴3.84万元、奖金5.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0.70万元。

公用经费0万元。单位当年无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主要是无开展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2.5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纳入统计局机关核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本单位当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普查中心与市统计局机关一起开展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绩效整体自评,(市普查中心系市统计局二级单位,只有人员和公用基本支出预算,和市统计局一并开展整体支出评价,无项目预算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5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阶段各项工作;统计法治建设取得好成效;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更严格更规范;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服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企业统计台账进一步规范;统计人员素质得到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 2023 年度无绩效项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对下年度项目规划、指标设置、目标管理等进行了统筹完善,同时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规范项目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市统计局将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与2025年预算编制相结合,依据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所占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要求各科室在编制预算时,合理测算各项经费,细化预算编制,提供充分的测算依据。按规定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根据市财政要求,在本次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随州市普查中心2023年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

决算

合计

0

0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5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支出(2080505)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1)

4.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 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2210201)

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221020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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