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名称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20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
(7)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督办,负责办理跨县水事纠纷裁决事项,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苹果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5)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决算和7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水政监察支队
3.水利技术中心
4.河道堤防运维中心
5.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
6.白云湖水利工程运维中心
7.随中灌区灌溉服务中心
8.移民服务中心
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计划与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与移民科、水土保持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内设河湖长制工作科;机关党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2个。年末实有在职公务员21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人员1人,退休13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98.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5.49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698.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减少805.49万元,下降1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6.74万元,占本年收入81.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261.44万元,占本年收入18.8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698.1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05.49万元,下降10.73%。其中:基本支出3452.26万元,占本年支出51.54%;项目支出3245.92万元,占本年支出48.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36.7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99.14万元,下降15.52%。主要原因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1.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0.1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8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28.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未申请债券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收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65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4万元,占5.5%。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92.47万元,占1.82%。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医保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86.35万元,占1.7%。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4.农林水支出4623.2万元,占90.97%。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开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公报编制、水利行业监管、白云湖水面保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19.12万元,支出决算为50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4万元,占5.5%。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缴纳。卫生健康支出92.47万元,占1.82%。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医保缴纳。住房保障支出86.35万元,占1.7%。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农林水支出4623.2万元,占90.97%。主要是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开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资源公报编制、水利行业监管、白云湖水面保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业务工作。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4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支出纳入预算未从单位支出,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4万元,支出决算为9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二级单位预算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二级单位预算调整。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312.33万元,支出决算为46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9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7.43万元、津贴补贴170.29万元、奖金385.56万元、伙食补助费13.42万元、绩效工资80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8万元、住房公积金161.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4.72万元、退休费41.39万元、抚恤金15.31万元、奖励金0.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
公用经费10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5万元、印刷费1.26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4.14万元、邮电费4.49万元、差旅费13.83万元、维修(护)费4.97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专用燃料费2.97万元、劳务费3.08万元、委托业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24.48万元、福利费8.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54.84万元,本年支出354.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市建设支出29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7万元,主要用于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1.77万元,支出决算为61.77万元,主要用于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3.97%。较上年增加7.06万元,增长59.3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小于(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较上年增加6.81万元,增长61.9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4.32%,较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7.47%。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无外宾来访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水利厅领导,主要是开展质量监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个,1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23万元,降低19.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基本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7.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42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7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水旱灾害防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落实全市707座水库防汛责任人人数;二是扎实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培训11次,累计培训1500余人次,开展演练29次,参加演练2600余人次,增强了水旱灾害防御应变能力。。
河长制管护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44.1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进行河湖长制宣传培训1次;二是河湖长巡河履职达标。全年市级河长巡河178次,解决问题122个;县级河长巡河937次,解决问题711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未及时拨付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对口支援三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坚持“输血”,加快移民库区致富;二是支持库区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白云湖水面保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出动保洁船只3000余艘次,投入人力7000余人次,打捞上岸垃圾3000余吨;二是水面保洁,改善白云湖环境,美化居民居住环境。
水资源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96万元,执行数为141.76万元,完成预算99.1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印发《2022年随州市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二是创建23个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21个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2个省级节水型示范项目、25个节水型小区、79个县级生活服务业节水型单位、32个节水型工业企业。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2.6万元,完成预算94.6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在全市开展节水科普宣传,节水科普宣传遍布学校、街道、社区及网络平台,广水市还召开了节约用水规划审查会,大力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让节约用水思想深入社会,深入人心;二是农村供水保障服务水平逐年提升。配合有关部门为做好农村供水保障服务工作,推行惠民政策,完善问题处理机制,致力于提供更好的服务。
水利行业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1万元,执行数为36.75万元,完成预算99.2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召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培训,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二是完成对重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比率100%的要求。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66.6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一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二是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XX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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