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4-01-3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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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司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司法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部分随州市司法(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随州市司法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械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司法局机关共设置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立法科、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调研和督察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含二级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政工人事科共10个内设机构。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编制人数27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11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司法局2024年预算总收入1149.1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5.18万元,其他收入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4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比2023增加220.42万元,较上年增加比例23.7%,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级资金结转结余下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1149.18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20.42万元,较上年增加比例23.7%,主要原因是:结余结转支出增加

按资金性质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5.18万元,其他收入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3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分:行政运行(司法)预计支出915.18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2万元,社区矫正支出7万元,法治建设支出5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我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149.18万元,较2023增加220.42万元,较上年增加比例23.7%,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级资金结转结余下年度支出增加。其中:行政运行(司法)预计支出915.18万元,其他收入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34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1万元,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2万元,社区矫正支出7万元,法治建设支出5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司法局的公用经费预算73.22万元,包括办公38.92万元及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0万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2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91万元,增加比例3.9%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随着人员级别晋升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司法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 0%,主要原因是:省司法厅来随调研建设监狱局事宜等。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预算。

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 0%,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份额比例0万元,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金额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0万元金额、比例0%,主要原因:无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局机关年初资产总额915.18万元,较上年度928.76万元减少13.58万元,减少比例为1.4%,减少主要原人员退休。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0.04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比例为90%,减少原因为年底结转结余指标全部清零。非流动资产合计1268.3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260.05万元(三辆公务车原值65.44万元,)家具原值30.9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0万元),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新增采购项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年度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2、长期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99%;行政复议办结率100%;市政府出具法律意见审核100%履职尽责目标完成率≥90%;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全面规范;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优秀;经费支出时效性年内完成,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法治督查案件督查恵民生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99%;行政复议办结率100%;市政府出具法律意见审核100%履职尽责目标完成率≥90%;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全面规范;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优秀;经费支出时效性年内完成,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法治督查案件督查恵民生率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普法宣传项目

1普法宣传主要内容是: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普法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0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普法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不少于3次普法宣传活动,做好干部在线学法用法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知识,覆盖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普法宣传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项目

1、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主要内容是: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新时期,促使枫桥经验在随州落实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起到极大的作用。1、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包括:社区矫正宣传经费、培训经费、表彰奖励经费。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包括: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经费、社区矫正执行变更案件办理费、档案文书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处置费、组织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活动所发生的资料费、场地费等。3、社区矫正设备费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管理设备购置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购置费、音像设备、通讯网络设备购置费用、档案管理设备费、其他业务设备购置费用。二、司法厅、财政厅等单位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五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措施: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经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安置帮教志愿者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行一发〔2016542024年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21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每季度一次督查指导;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培训。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全年大于等于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省司法厅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落实。

效益指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重复犯罪率达到1%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安置帮教人员服务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法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法制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内容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随州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纪要》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规范文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代表政府出庭应诉,推进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快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干部轮训、考试、换证等工作;购买法律服务,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制定政府规章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有力提升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4年预算安排43万元,其中:4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干部轮训、考试、换证等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法制干部轮训全年不少于5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执法人员规范率,覆盖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执法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法治随州建设项目

1法治随州建设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426号)、《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及随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2024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1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法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服务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助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地方立法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协调地方立法不少于2出台市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规范城市各项民生工程,覆盖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推进法治建设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医调委经费项目

1医调委经费主要内容是:调解医患人员矛盾纠纷2024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调解医患纠纷成功率98%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调解矛盾纠纷成功率大于等于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调解员法律相关知识,覆盖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调解人员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人民监督员项目

1人民监督员主要内容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不少于2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责,覆盖率达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人民监督员监督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2024市司法局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2024市司法局年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部分随州市司法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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