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城乡就业,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同时对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
2、开展创业指导与服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方案设计、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3、经办失业保险业务。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发放、管理等工作;
4、指导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参公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失业管理科、基金财务统计信息科。随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其合署办公。核定编制11人,实际在岗14人(其中:编内10人、聘用4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85.77万元。与2022年度297.6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88.13万元,增长567.2%,主要原因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经费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85.77万元,与2022年度297.61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88.16万元,增长56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2万元,占本年收入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5.57万元,占本年收入2.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85.77万元,与2022年度297.64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88.13万元,增长567.2%。其中:基本支出291.01万元,占本年支出14.7%;项目支出1694.76万元,占本年支出8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40.2万元。与2022年度253.1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7.04万元,增长666.4%。主要原因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经费收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0.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253.16万元增加1687.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与2022年度253.1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7.04万元,增长666.4%。主要原因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6.36万元,占99.3%。主要是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57万元,占0.6%。主要是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7万元,占0.1%。主要是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下达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预算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职业年金预算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计入项目预算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随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预算资金划转至本单位。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随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预算资金划转至本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31万元、津贴补贴26.22万元、奖金52.38万元、绩效工资17.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1万元、住房公积金19.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4万元。
公用经费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1万元、印刷费0.11万元、电费0.08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8%。较上年0.32万元增加1.61万元,增长503.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小贷中心与就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经请示市财政局批准,将小贷中心车辆年初预算指标转入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小贷中心与就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经请示市财政局批准,将小贷中心车辆年初预算指标转入市就业服务中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归属小贷中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5.5%,较上年0.32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71.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系统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94万元减少1.84万元,降低12.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09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全民创业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7.27万元,执行数为363.93万元,完成预算87.2%。主要产出和效益:2023年随州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6笔共计5.11亿元,是2022年同期的134.5%;带动就业3123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幅77.6%,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2.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8万元,执行数为17.21万元,完成预算83.6%。主要产出和效益:我市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补贴及生活补助资金均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经办效率高,服务水平好。
3.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8万元,执行数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49.4%。主要产出和效益: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项”行动,2023年,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随就业创业5795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6.12万人,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034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保持稳定。实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629人、11728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准确性不高,主要原因为绩效目标不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全民创业奖补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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