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4-10-2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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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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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对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水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政策措施。 

(3).负责全市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渔业环境监督,维护渔业生产安全,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使渔船检验登记职能。

(4).负责全市水产科普工作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渔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5).负责全市水生动物检疫和防疫、鱼病防治网络体系建设。

(6).负责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指导水产品养殖、加工与市场流通。

(7).负责全市渔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无内设机构,编制4人,实有在职在编4人,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2.58万元。与2022年度100.7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6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省级专项项目经费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58万元,与2022年度100.72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6万元,增长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3万元,占本年收入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本年收入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58万元,与2022年度100.7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6万元,增长11.8%。其中:基本支出 88.58万元,占本年支出78.7%;项目支出24万元,占本年支出2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2.53万元。与2022年度98.7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省级专项项目经费收、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2.5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98.72万元增加13.8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省级专项项目经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2年度98.7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省级专项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52万元,占9.4%,主要是用于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23万元,占4.6%,主要是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5.92万元,占85.2%。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0.87万元,占0.8%,主要是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9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职业年金预算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07万元,支出决算为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增资及年中追加奖励工资。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省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省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省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省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7万元、津贴补贴14.91万元、奖金24.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8.04万元。

公用经费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9万元、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专用燃料费0.46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1.9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6%。较上年0.2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5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控制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决算数较上年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6%,较上年0.2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5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控制公务接待业务安排。决算数较上年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系统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1万元减少3.33万元,降低4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禁捕退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7.29万元,完成预算72.9%。主要产出和效益:我市召开了全市禁渔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禁渔工作的重点。到先觉庙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督查禁渔成效。组织市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全省深化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执法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2万元,执行数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根据《随州市关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排,先后6次到县(市、区)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200余份;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强化减量用药技术指导。今年配合省厅、农安科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2个产地、7个市场共51批次样品,样品合格率达98%,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省厅领导充分肯定。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在全市养殖基地重点宣传、推广尾水治理新模式,养殖户控制水环境、保护水环境、减少疾病发生的意识明显增强。今年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指导意见(2021-2035)》,完成7个示范点建设。自尾水治理项目实施以来,全市共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18100亩。2023年11月,又获批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776万,助推全市鱼池提档升级及水产绿色健康发展“五大行动”深入推进。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准确性不高,主要原因为绩效目标不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或(报告)

2023年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由一级部门统一评价。

二、2023年度禁捕退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2023年度农产品加工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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