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14号)精神,设立随州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主要职责为:
(1)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14号)规定,市民政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行政编制13名,以钱养事编制2名,实有在岗人员共14名,退休人员13名。
局属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参公编制6名、以钱养事编制3名,实有人数共8名;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事业编制6名、以钱养事编制16人、实有人数共35名(含临聘人员13名);随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6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收入总计26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万元、其他收入189.2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250.74万元,同比减少55.12%,主要原因: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预算支出总计264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250.74万元,同比减少55.12%,主要原因: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预算项目支出。
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6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189.2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0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7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250.74万元,同比减少55.12%,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0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1.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5.3万元,对企业补助5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较上年预算减少3250.74万元,同比减少55.12%,主要原因:资本性支出减少,随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减少了儿童居家养育楼、失能老年人养护楼建设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434.76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348.45万元,同比增加16.7%,主要原因: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民政之家及殡葬改革和惠民殡葬项目、市救助站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97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7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同比增长3.72%,整体增幅不大,主要原因:增加了市救助管理站安全隐患维护及维修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79.59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7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1.31万元、物业管理费0.9万元、差旅费3.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护费0.22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9.26万元、福利费17.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万元。较2023年增加8.9万元,同比增长12.5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增加,增加了福利费预算;三是增加了宣传费、劳务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47万元,同比增加188.46%,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本级)一辆公车于2006年购置,行驶里程约50万公里,因购置时间较长,行使里程多,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2024年拟更新购置1辆18万元以内公务用车,导致较上年预算大比例增涨。其中:
公务接待费2.24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同比增加8.21%,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工作安排预估及经费定额比例测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同比减少9.72%,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中心业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上年无预算,较上年增长18万元,涨幅100%,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本级)一辆公车于2006年购置,行驶里程约50万公里,因购置时间较长,行使里程多,车辆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市公车办《关于同意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的复函》精神,拟在2024年更新购置1辆18万元以内公务车,保证机关运转安全性。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民政局(汇总)政府采购预算189.83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47万元,占项目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15.89万元,占该项目份额100%。采购货物预算29.33万元、采购服务预算160.5万元、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增加2758.34万元,同比增加530.69%,主要原因:减少了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工作的设施设备配置及福利中心儿童居家养育楼、失能老年人养护楼两栋房屋建筑物构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1月1日,随州市民政局(汇总)资产总额7794.09万元,较上年增加413.83万元,增长5.61%,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增加。其中:流动资产20.19万元,较上年增加5.91万元,增长41.37%,主要原因:其他应收款增加;非流动资产净值7773.9万元,较上年增加407.92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市救助站经账务核对,调增以前年度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8535.05万元,累计折旧2388.24万元,净值6146.81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81.56万元,累计摊销33.62万元,净值547.94万元;在建工程1079.15万元)。现有公用车辆9辆,原值163.26万元,累计折旧125.98万元,净值37.2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围绕低保、特困、流浪乞讨救助、孤儿救助等工作,促使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围绕殡葬改革、地名管理、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等工作,促使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围绕儿童、养老、残疾人等工作,促使基本社会服务进一步优化。
年度目标为: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殡葬改革推进工作,确保实现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加强地名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地名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
2、长期目标:民政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高效、有序;各项民政业务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完善民政事业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困难群众慰问县市区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2个、每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2次、老年助餐服务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覆盖率≥60%、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人数≥100人次、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地名管理规范率≥95%、支持引导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30%,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促进资源节约使用,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联系部门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年度目标: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殡葬改革推进工作,确保实现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加强地名规范管理工作,提升地名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慰问对象县市区覆盖率100%、开展康复服务覆盖社区≥5个、根据流浪乞讨人员实际困难,提供合理的伙食、住宿、交通、医疗救治等服务、老年助餐服务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覆盖率60%、适老化改造户数1000户、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达到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要求、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乡村著名试点1个、支持引导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3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促进资源节约使用,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联系部门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是: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运营补贴、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助浴服务、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举办养老机构培训班、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民政重点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监管系统运营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等。2024年预算安排3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度责任目标,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60%,养老机构开展至少1期培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及时拨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对养老政策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2、儿童养治教康护理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是:通过购买专业养、治、教、康护理、照护技术和儿童安全辅助服务,让孤残儿童得到精心养育,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养育技术水平和院内安全保障工作,让病重弃婴、弃儿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提升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2024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了提升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养育水平和养育质量,满足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工作需要,根据民发[2017]153号、鄂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通过购买服务,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技术力量。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照服务标准和流程、工作计划、完成期限,对儿童福利院30余名儿童开展养治教康护理服务,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技术力量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社会救助经费项目
主要内容是:随州市社会救助中心承担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研究制定市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工作政策措施,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核对工作,分配市本级城乡低保资金等各项工作职责。工作对象的覆盖面和服务供给的范围规模得到了扩大、延伸和拓展,各项工作内容不断完善,要求进一步提升,为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社会救助经费项目。2024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1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督导县市区宣传和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获得率,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开展社会救助调研督导≥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1年,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救助资金按月发放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政策获得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社会救助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4、儿童福利项目
主要内容是:儿童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兜底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弃婴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妥善安置、良好抚育。让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像正常家庭儿童一样幸福正常生活、安全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及社会发展权。2024年预算安排89.9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9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院内集中供养儿童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及安全维护,保障儿童福利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孤残儿童的幸福指数。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按照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完成护理工作,护理工作标准≥20条,集中供养儿童≥40名,护理集中供养儿童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发挥兜底保障功能,确保集中供养儿童儿童们幼有所养、病有所医,提升集中供养儿童幸福指数,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集中供养儿童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5、购买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围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24年预算安排3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全面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推动我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产出指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2个、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200人次、社会组织活动≥10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合格率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主要内容是:为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提供疾病救治、卫生防疫、医疗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救助保护服务;为受助人员联系家属、查找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协助或接送受助人员返乡;为暂时查找不到户籍、无家可归的受助人员提供养育照料、生活护理等临时安置和基本服务;为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而开展的救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跟踪回访、监护教育指导、监护支持、监护资格转移诉讼等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136万元,其中:1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1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救助流浪乞讨人次≥10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往年救助业务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临时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员。
效益指标:接到求助电话≤30分钟到达现场,指标设立依据是及时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发挥社会救助,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良好效果。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良好效果,保障街面无流浪乞讨人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民政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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