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4 11:09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纪委监委
  • 审核:罗皓月
打印

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主管全市监察工作,负责维护言论和法律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问责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并可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

7.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纪委监委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纪委监委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纪委监委(本级),单位编制人数158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150人,工勤人员13人,退休人员24人。

2.中共随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编制及相关预算在市纪委监委机关。

3.随州市警示教育中心,单位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8人。

4.随州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单位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在岗在编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16.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49.5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支出总计增加1349.52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816.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9.52万元,增长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5.44万元,占本年收入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31万元,占本年收入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816.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9.52万元,增长24.7%。其中:基本支出4235.89万元,占本年支出62.1%;项目支出2580.86万元,占本年支出3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15.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348.21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48.21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5.4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48.2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48.21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8.71万元,占81.6%。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办案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31万元,占7.3%。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基本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55.09万元,占3.7%。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07.33万元,占7.4%。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62.28万元,支出决算为68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12.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6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为188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型修缮进度缓慢待下年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5.86万元,支出决算为85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进程较为缓慢。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0.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3.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9.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6.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8.29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5.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3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2.09万元、津贴补贴1022.88万元、奖金1208.64万元、伙食补助费85.54万元、绩效工资49.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3.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07万元、住房公积金507.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2万元、抚恤金2.42万元、生活补助3.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

公用经费30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47万元、印刷费31.34万元、电费20.21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差旅费34.02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6.51万元、培训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工会经费44.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2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8%。较上年增加37.57万元,增长55.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强化内部控制,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较上年多购置(更新)一辆公务用车;二是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公车使用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104.54万元,支出决算为99.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较上年增加34.79万元,增长53.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强化内部控制,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较上年多购置(更新)一辆公务用车;二是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公车使用较多。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2.96万元,主要是车辆老化更换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车辆日常加油、保险、保养等运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2.7%,较上年增加2.79万元,增长129.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强化内部控制,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接待外宾。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本年度无来访对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4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是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巡视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8个,6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85,降低8.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生产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3.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12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258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完成了各项年初预定绩效指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达到预期目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李希同志到湖北调研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从严从实推进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属于涉密性项目。

办案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属于涉密性项目。

办案场所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属于涉密性项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本部门以评价结果为导向,不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本部门拟建立一套系统、具体、指导性强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对象、范围、标准,注重与预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结合,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2023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党费返还收入、收取的伙食费以及员工补缴的个税,其他单位转职工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用。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纪委监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委根据年初设立的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选择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采取座谈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了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度市纪委预算收入7426.99万元,预算支出数742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77.92万元,增幅2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本年度因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经费预算有增加。

2.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度市纪委实际收入7426.99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实际支出6816.75万元,较上年增加1349.52万元,增幅24.68%,主要原因:2022年度项目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支出到2023年度产生,且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清算的情况;2023年度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后有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23年度实际收入与预算基本一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差61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有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有部分费用待2024年结算。住房保障支出结余主要原因是有待缴公积金。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2023年全年收入7426.99万元。其中:7362.28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99.1%;64.71万元为其他收入,占比0.9%。2023年度全年支出681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5.89万元,占比62.14%,项目支出2580.86万元,占比37.86%。

3.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共计7362.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815.44万元(基本支出4235.31万元,占比57.34% ;项目支出2580.13万元,占比42.66%)。

4.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较好完成预算绩效指标,主要成效如下:

202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李希同志到湖北调研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从严从实推进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1)统筹开展主题教育,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在深学细悟中熔铸政治忠诚。市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9次,研讨交流8次,举办读书班2期,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组织观看话剧《钱瑛》,常态化开展忠诚教育、红色教育,各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讲主题党课、作廉政报告,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纯洁思想,争做“四个表率”监察官。

在动真碰硬中从严整肃队伍。认真组织谈心谈话和党性分析,市县纪委监委同步开展8项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干部队伍状况分析,同步接受专项巡视巡察,结合上级督导调研、法规制度执行检查、财务专项审计等反馈问题,细化清单、实化举措,推动真改彻改。清仓起底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8件,立案15人,处理处分12人。

在建章立制中巩固严管氛围。市纪委常委会修订议事规则,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带头做到自身廉、自身正、自身硬。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细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完善各类制度规定30余项,进一步巩固严管体系。全面落实党内关怀、组织慰问、全员家访等制度,在关心关爱中推动监督触角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

在调查研究中强化履职担当。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开展“沉浸式”蹲点调研、“点题式”专项调研,班子成员带头领题,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深化“全员提标、规范提质、专业提能,促高质量发展”活动,组织“文稿+办案”研讨小组实操演练。健全“教、学、练、战”四位一体学习体系,完善交流、研讨、展示等配套机制,开展各类培训245批次,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2)深化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监督。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常态化跟进监督,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702个。围绕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耕地保护、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做好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1.8”较大窒息事故调查问责工作。配合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等专项治理,着力推动落地见效。

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监督。制定服务保障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细化跟进监督保障措施。建立联系服务市场主体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扎实开展交通物流枢纽建设等专项监督,护航随信高速等省、市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开展基层信访举报清仓行动,班子成员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难题171件,消除风险隐患,服务稳定大局。

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监督。开展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谈话,规范民主生活会监督,组织15名县(市、区)、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约谈被监督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657人次,同比增长58.1%。制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指引,探索将12345热线、营商环境群众投诉意见等作为分析研判参考,联动监督推动整改,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3)保持严的基调,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449件、立案922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腐败治理,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留置28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168人,党纪政务处分128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800余万元。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殡葬服务、农村集体资源发包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基层监督现场推进会,出台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基层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试点,梳理县镇村“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基层监督方式创新、力量整合、效能提升,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37个,批评教育和处理114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0人。

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成行贿人信息库。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落实“三书一报告”,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7份,推动国有企业、工程招投标、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等领域堵塞制度漏洞,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案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报道。

(4)常态长效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3个,批评教育和处理17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0人。坚持与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相结合,抓好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突出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494次,推动整改问题1792个。

深化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全市查处享乐奢靡问题172个,批评教育和处理19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2人,同比分别增长126%、89.5%、84.8%。精准把握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的力度、节奏和效果,打好案例通报震慑、评论文章引导、政策系列解读“组合拳”,总结发现问题“十查法”,查处问题98个,批评教育和处理1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2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商务接待负面清单等制度。

(5)严明纪律规矩,推动纪律建设走深走实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细化梳理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任务清单,推动全市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编发纪律教育读本,引导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发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工作手册,促进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纪律教育融入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构建“1+7+3”清廉载体建设格局,开展“一把手”话“廉”、现场观摩看“廉”、电视栏目宣“廉”、典型案例展“廉”、示范线路串“廉”等活动,普纪普法大篷车、《作风小剧场》深受欢迎,《兰韵清风》微视频在中央纪委网站展播。高标准建成随州廉洁文物展馆、清廉家风馆,打造清廉“微阵地”100余处。

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46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3.7%。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132%、10.4%。查处违反政治纪律7人,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40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60人,其中“一把手”27人。

在严管厚爱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准确全面、客观规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683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3人次。查处诬告陷害9人,及时澄清正名106人次,对305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集中教育回访,既彰显力度、更体现温度。

综上,2023年度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2023年度信息化、办案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系统2023年项目属于信息化建设、办案支出、办案场所维护等涉密性项目。

三、2023年度随州市纪委监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中共随州市纪委 随州市监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