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4-11-0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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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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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和协调工作。

(三)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统筹全市路、桥、港、站的合理布局,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工作。

(七)承担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运输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码头建设的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和7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3.随州市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4.随州市公路管理局

5.随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6.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大洪山分局

7.随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8.随州市港航海事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系统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42.6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73.27万元,增长28.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942.6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73.27万元,增长2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4.49万元,占本年收入91.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46.02万元,占本年收入0.58%;年初结转和结余622.1万元,占本年收入7.83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764.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58.31万元,增长34.24%。其中:基本支出5308.53万元,占本年支出68.37%;项目支出2455.65万元,占本年支出31.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4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66.3万元,增长33.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中交通运输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63.1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70.8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0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5.0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ppp项目进入回购期,回购款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2399.86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3.17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23.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22.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21.45万元,支出决算为716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5%。其中:交通运输支出7163.16万元(行政运行2231.65万元、公路建设513.13万元、公路运输管理3850.64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67.7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15.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63%,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2023年进行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改革,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00.46万元、伙食补助费8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5.85万元。

公用经费74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59万元,差旅费40.03万元,邮电费24.36万元,税金及附加17.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2万元,劳务费59.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2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5.01万元,本年支出255.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决算255.01万元,主要用于ppp项目建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系统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48.98万元,支出决算为39.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9.91%。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4.5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系统厉行节约,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我系统厉行节约,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同比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16%;较上年12.81万元增加22.06万元,增长172.2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我局组织实施的PPP项目进入交工验收阶段,沟通协调量增大;同时省厅、市局对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督查,压实责任,确保项目开工推进。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5.48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7.92%,较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31.7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系统2023年度坚持无必要,不接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无外宾接待团。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7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项目建设相关单位,主要是开展项目建设协调、督导、检查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4个,5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747.13万元,比年初预算294.1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53.02万元,增幅60.63%;较上年601.87万元增加145.26万元,增幅19.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支出增加;二是我单位用行业管理经费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主要包括办公费46.59万元,差旅费40.03万元,邮电费24.36万元,税金及附加17.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2万元,劳务费59.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24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1.2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8.7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系统实有公务用车25台,分别是:应急保障车6辆;执法执勤车2辆,离休干部车1辆;其他用车7辆;执法执勤车9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4893.19万元(G346、G240随州市区段改建工程及浪河至何店一级公路工程4863.19万元;三年消危第三方检测服务费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整体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及时、准确,资金使用较规范;目标实施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行业监管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但是,在预算规划准确性上有待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单位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93.07万元,执行数为489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三年消危第三方检测服务费29.88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88万元,执行数为29.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三年消危改造后桥梁检测率达到合格以上;二是危桥数量检测达标率;三是进行安全排查,消除隐患。评价结果:已达到合格标准。得分96。

2、G346、G240随州市区段改建工程及浪河至何店一级路工程4863.19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90万元,执行数为4863.19万元,完成预算72.6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公路建成交工验收试运行通车;二是道路简称通车,群众出行方便;评价结果:群众满意度大于95%。得分94.53.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有利于规范项目的推进,有利于继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管理,能将结果与预算安排有力结合。

  1.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单位(单位)参照单位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本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在职人员工资与退休人员工资:以人社局批复数为基数发放。

(四)社会保障缴费:主要为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单位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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