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主要职责:依法承担全市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对指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重点监察;指导县(市、区)行业节能监测机构开展节能监测活动,负责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开展节能技术普及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是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单位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2人、退休2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收入预算总额3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4万元;其他收入0.6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6.82万元增加12.31万元,增加45.90%,增加的主要原因保障人员绩效导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支出预算总额3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44万元;其他支出0.6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26.82万元增加12.31万元,增加45.90%,增加的主要原因保障人员绩效导致。
按支出性质和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9.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财政拨款支出38.44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总额26.82万元增加11.62万元,增加43.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保障人员绩效导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支出2万元,明细为:办公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较上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无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增加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需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无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资产总额22.11万元,包括流动资产0.2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1.04万元,累计折旧99.2万元,净值21.84万元,现有公用车辆一辆,原值19.32万元,累计折旧19.32万元,净值0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32.49万元,减幅59.51%,主要原因是计提资产折旧导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监督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督促被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年度目标为对指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重点监察;指导县(市、区)行业节能监测机构开展节能监测活动,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开展节能技术普及推广工作。
2、长期目标:监督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督促被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监察次数≥20次,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促使企业降低成本、完成能耗“双控”目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对指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重点监察;指导县(市、区)行业节能监测机构开展节能监测活动,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开展节能技术普及推广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监察次数≥20次,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无项目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