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验。
(二)林木良种审(认)定申报。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监督检查。
(四)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存、利用)。
(五)林木种苗质量纠纷的调解。
(六)林木良种推广使用、林木种苗的调剂。
(七)林木种苗业务咨询及技术培训。
(八)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系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正科级二级单位,2015年4月市委编办明确随州市种苗管理站为公益一类行政事业单位(随编办发[2015]35号),现有编制4人,其中,领导职数(正科级)1人(随编办发[2016]8号)。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预算总收入13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59万元(经费拨款补助51.5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60万元),其他收入26.24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增加24.51万元,同比增加21.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预算增加以及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预算总支出137.83万元,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同比增加17.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单列核定绩效预算支出和上年度未完成项目结转至今年支出。
按经济支出分类为:基本支出77.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万元,同比增加31.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单列核定绩效预算支出;项目支出60万元,较上年增加6.02万元,同比增加11.1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项目结转至今年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1万元,同比增加38.23%,医疗卫生支出2.5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69万元,同比增加37.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列核定绩效,扣缴基数增大;农林水支出125.0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1.05万元,同比增加20.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完成项目结转至今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8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6万元,同比增加35.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列核定绩效,扣缴基数增大。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同比增加21.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预算增加。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支出111.59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26.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51.5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6万元,同比增加32.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和项目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预算公用经费4万元,包括办公费0.45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24万元、物业管理费0.90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1万元,同比增加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增加1人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6.35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同比增加81.4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记账审计委托业务费增加。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6万元(机动车保险0.96万元、车辆维修保养2万元;用于记账审计委托业务1.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46万元,同比增加1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记账、审计委托业务费用;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1.89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同比增加26%,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上涨,购买燃油费用增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26.9万元,流动资产26.07万元、固定资产0.83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0平方米原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原值0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小型汽车1辆原值8.00万元)。资产总额比2022年度年初资产总额15.08万元增加11.82万元,增加78.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专项工作经费结余26.9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共计3.23万元,比上年减少0.97万元,同比减少23.10%,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公务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28.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 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为全市林木种苗生产与经营提供服务,负责全市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年度目标为:完成全年造林苗木供需预测及生产调剂任务;加大苗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放管 服工作,优化林木种苗及油茶产业营商环境;致力于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2、长期目标:为全市林木种苗生产与经营提供服务,负责全市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等工作。具体指标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全市完成新育苗面积1000亩,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质量指标是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大于等于85%,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进度指标是项目完成率大于等于86%,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规范林木种苗行业发展,行业案件低于5件,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湖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的通知》(鄂打假办函[2022] 19号);生态效益指标是生态环境持续转好,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满意度指标:苗农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和满意度指标达标。
3、年度目标为:完成全年造林苗木供需预测及生产调剂任务;加大苗木生产经营监管力度,打击侵权假冒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放管 服工作,优化林木种苗及油茶产业营商环境;致力于油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具体指标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是全市完成新育苗面积1000亩,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质量指标是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大于等于85%,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进度指标是项目完成率大于等于86%,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规范林木种苗行业发展,行业案件低于5件,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湖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的通知》(鄂打假办函[2022] 19号);生态效益指标是生态环境持续转好,指标设置依据为往年经验。
满意度指标:苗农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和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林草种苗监管和油茶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1)开展随州市林木种质资源保存、管理和应用活动;(2)为我市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活动提供技术服务;(3)开发利用“随州油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为随州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新品种引进、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支撑。
2.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
(1)项目绩效总目标:全市油茶项目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
(2)长期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十四五”期间,全市使用良种油茶嫁接苗新造林面积100000亩以上;质量指标,全市油茶新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设立依据是往年经验。二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油茶生产经营企业(户)收入普遍增加;社会效益指标,引进推广林草种苗和油茶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性效益指标,为林木种苗和油茶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持续健康发展。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三是满意度指标,油茶生产经营企业(户)满意率比大于等于90%,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
(3)年度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林木种苗行业违法案件查办率100%;质量指标,造林项目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设立依据是往年经验。二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合理开发利用林木种质资源,保障林木种苗行业持续增收;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稳定,无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发生;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性效益指标,为林木种苗和油茶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持续健康发展。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三是满意度指标,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户)满意率大于等于90%,指标设立依据为往年经验。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是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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