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3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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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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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院经营范围为:城市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工程测绘、沉降观测、竣工测量;工程勘察、桩基检测、桩基施工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隶属于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是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绘甲级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78人,现有在职人员80人。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项目管理办、技术审核办、规划一所、规划二所、规划三所、市政规划所、测绘一队、测绘二队、勘察队、大洪山风景区分院等11个队、所、办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2519.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预算18万元(财政拨款补助13万元,资产处置收益5万元,事业收入2501.26万元。较上年减少709.81万元,减少了28.17%,主要为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总额2519.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9.81万元,减少了28.17%,主要为事业收入减少。

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36.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63.81万元,减少39.44%;项目支出583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加了10.29%。其中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包含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54万元,较上年减少69.84万元,减少37.44%;卫生健康支出52.33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减少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9.81万元,较上年减少637.63万元,减少29.25%;住房保障支出100.58万元,较上年减少1.74万元,减少1.73%,减少原因为逐年上年预算收入预估过高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54万元,较上年减少69.84万元,减少37.44%;卫生健康支出52.33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减少了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9.81万元,较上年减少637.63万元,减少了29.25%;住房保障支出100.58万元,较上年减少1.74万元,减少了1.73%,减少原因为逐年上年预算收入预估过高。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事业收入安排支出2501.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8万元,其中是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1395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0.6万元、非流动资产1870.27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12080.6万元,较上年增加291.32万元,增加比例为0.02%,主要是当年净利润增加。

    固定资产中1805.0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6.75万元,减少比例0.04%,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汽车3辆,原值44.0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65.23万元,与年一样,没有变动。资产总额比2022年度年初资产总额13726.37万元,增加224.57万元,增加1.61%。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安排“三公”经费,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1.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2: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的日常工作运行;

年度目标1.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2: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的日常工作运行;

1长期目标1: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作,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长期目标2: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的日常工作运行,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按要求保障单位日常运行,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维护单位正常运行,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2.年度目标

目标1、加快推进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城市地形图更新,服务城市发展。

目标2、推进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年度目标1加快推进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城市地形图更新,服务城市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全范围内开展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2推进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按要求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文明创建、党建、乡村振兴、扶贫综合治理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维护单位正常运行,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1: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业务支出

1、空间规划、工程测绘、工程勘察这三个项目主要内容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58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2文明单位创建、综治、党建、平安法治、档案整理

1、“文明单位创建、综治、党建、平安法治、档案整理”主要内容是:按要求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文明创建、党建、综合治理工作。2023年预算安排48万元,其中:48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要求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文明创建、党建、综合治理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按要求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文明创建、党建、综合治理工作,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维护机关正常运行,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项目:3地形图更新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日常测绘,规划等日常工作所采用的坐标系统统一转到2000坐标系上来;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优质服务指标,完成时限,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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