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02-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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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委工作部署,我站中长期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城区建筑市场管理和整治规范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市场、建设劳务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二是引导全市建筑业调结构、拓展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是开展行业帮扶维权维稳工作,维护建筑行业稳定;四是认真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有序推进企业改制,维护改制企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03年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03]35号)文件,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编制20名,领导职数3名,隶属市住建局管理。2015年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执法室、市场室、造价室、办公室。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实有在职人员共24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6人,在职不在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855.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309.53万元,同比增长56.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74万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368.89万元,其他结转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增加了一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55.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安排的546.09万元增加309.53万元,同比增加56.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新增了一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1、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74万元,比上年的209.68万元增加了277.06万元,同比增加了132.13%;单位资金收入中的其他收入368.89万元,比上年的314.41万元增加了54.48万元,同比增加17.33%。

2、按支出功能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2万元,比上年的44.94万元增加了11.78万元,同比增加了26.21%;卫生健康支出14.94万元,比上年的9.11万元增加了5.83万元,同比增加了64%;城乡社区支出755.47万元,比上年的317.65万元增加了437.82万元,同比增加了137.83%;住房保障支出28.50万元,比上年的14.58万元增加了13.92万元,同比增加了95.47%;其他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159.80万元同比减少了100%。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市场站2023年预算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504.36万元较上年409.49万元增加了94.87万元,同比增加23.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聘2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17.32万元,较上年的111.77万元增加了105.55万元,同比增加了94.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5万元,比去年的21.22万元增加了0.03万元,同比增加了0.14%,主要原因是:送温暖活动等对个人和家庭进行补助的活动费用增加;资本性支出112.70万元,较上年的3.60万元增加了109.10万元,同比增加了3030.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项目,资本性支出相应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6.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405.61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9.4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1.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77.06万元,同比增加了132.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来源有变化,新增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年度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总计59.47万元, 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47万元,增加了128.73%;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3.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8万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比2022年预算中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是收入来源有变化,新增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年度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场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13.0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13.0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相较于2022年的0万元同比增加了10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70万元,相较于2022年的0万元同比增加了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6万元,相较于2022年的0万元同比增加了100%;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2年的0万元保持不变。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比上年预算的0万元增加了113.06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是新增项目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对办公设备采购、维修保养等进行政府采购,均按照文件规定到财政指定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单位资产总额6.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33万元,固定资产4.1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中,房屋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0.95万元,汽车0辆共计0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3.24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12.91万元,减少了66.48%,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11.7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站无收费来源,财政拨款补助经费不足以负担本年开支,经费缺口只能用单位往年结余资金弥补。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财政局“三公”经费年初经费拨款(补助)预算安排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比上年增加6.1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收入来源有变化,新增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年度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了0%,主要原因:收入来源有变化,新增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年度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收入来源有变化,新增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年度预算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说明:本部门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年度目标为: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长期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质量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长期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数据精确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长期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职业标准考核1500人次,项目工作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信息化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3、年度目标1:按批准的主要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促进随州建筑业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实际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质量达标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部门(单位)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年度目标2:完成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完成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数据精确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3: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职业标准考核1500人次,项目工作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信息化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工程造价市场管理工作

1、项目主要内容:根据省造价站相关文件要求按期收集、核对以及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的材料价格,保证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为建筑市场、政府投资工程等提供服务。对工程造价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定期检查培训工作,确保造价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项目总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年度目标为:完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长期目标: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专项检查完成率90%,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收集≥1000种,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数量及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规范管理及严格监管措施得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4、年度目标:完成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保障工程造价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执业规范,对中介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程造价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专项检查完成率90%,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收集≥1000种,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种类数量及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规范管理及严格监管措施得当,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二)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

1、项目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行业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建设行业职业技术考核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和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负责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骨干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能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

提高我市现场专业人员队伍素质,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为目标,确保我市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职业标准考核1500人次,项目工作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信息化完成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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