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随办文〔2019〕23号文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在编在岗10名,退休干部3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5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7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1.5万元,增长90.7 %,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至社保等部门,导致本单位记账数据不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7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1.5万元,增长90.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1.5万元,增长90. 7 %。其中:基本支出241.58万元,占本年支出17.6 %;项目支出1128.5万元,占本年支出 82.4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7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1.5万元,增长90.7 %。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至社保等部门,导致本单位记账数据不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1.5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至社保等部门,导致本单位记账数据不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70.1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春节、八一驻地部队慰问、两参人员工资待遇补齐、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及护理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各类补贴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5.73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费,因本级无对象未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 %。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从严控制“三公”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因省厅来随督导次数增加,导致本年公务接待费有所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公车购置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9.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从严控制“三公”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及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员,主要是开展工作督导和业务交流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个,16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降低0.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11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精准,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0万元,执行数为6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为市直在岗、下岗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交纳医保、住房补贴,市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等,对符合条件的市直军转干部实行全覆盖,有效提高市直相关军转干部的生活水平。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3〕2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3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仅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对照绩效评价自评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当年项目资金利用到位,减少指标跨年结转。同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更正项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财政专项、专项转移支付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2022年度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及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费自评表
(二)两参在职退休人员“两补”资金自评表
(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及护理费自评表
(四)市直企业军转干部社保及生活补助自评表
(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自评表
(六)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资金自评表
(七)“八一”、春节涉军慰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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