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9-21 19:46
  • 信息来源:
  • 编辑: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 审核:杨文明
打印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曾都区政府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曾都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曾都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统一行使曾都区范围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组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行政机构,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7名。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水和大气环境股、土壤环境和固废管理股、生态环境曾都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决算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他退休人员5人。较上年增加行政人员1人,增加聘用人员1人,去世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51.1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12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较上年增加行政人员及聘用人员各1人,拨付2021年度及2022年度职工绩效工资款,经费拨款(补助)和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33.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0.87万元,增长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35万元,占本年收入55.2%;其他收入238.75万元,占本年收入44.8%。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13.7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95万元,增长30.4%。其中:基本支出427.86万元,占本年支出83.3%;项目支出85.85万元,占本年支出16.7%;该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7.4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0.9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一是资金性质发生变化,上年主管部门拨款列于其他收入,本年度主管部门拨款列于财政拨款,导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过大。二是新增1名行政人员,按政策增拨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经费。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45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0.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资金性质发生变化,上年主管部门拨款列于其他收入,本年度主管部门拨款列于财政拨款,导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过大。二是新增1名行政人员,按政策增拨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经费。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9%。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22万元,增长385.8%。主要原因:一是资金性质发生变化,上年主管部门拨款列于其他收入,本年度主管部门拨款列于财政拨款,导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过大。二是新增1名行政人员,按政策增拨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类)支出250.04万元,占84.1%。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167.84万元,公用经费21.34万元,项目经费60.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67万元,占5.5%。主要是用于上缴单位负担部分干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7.82万元,占3.1%主要用于上缴单位负担部分干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25.92万元,占10.4%。主要用于上缴单位负担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9%。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8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性质发生了变化,年初预算时单位人员经费由主管部门拨款,从其他收入中列支。执行预算中主管部门将人员经费从财政拨款中调整指标,导致预算指标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故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36.6万元,项目支出60.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性质发生了变化,对年初指标进行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3.6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资金性质发生了变化。对年初指标进行调整。其中:基本支出5.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性质发生了变化。对年初指标进行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6.8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年初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预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3.08万元,增长385%。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性质发生变化,上年主管部门拨款列于其他收入,“三公”费列支于其他收入科目,本年度主管部门拨款列于财政拨款,“三公”列于财政拨款,导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严格按行政编制7人增加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2022年度公务用车1编制,实有公务用车1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322.5%。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3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384.6%。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度无外宾接待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级环保督察帮扶组、鄂北专员办,主要是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曾都区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帮扶指导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8个,8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新增行政人员,严格按行政编制7人增加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本单位无价值在10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年初预算85.85万元,项目执行数8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总体情况良好,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预算编制质量较高,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附《2022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生态环境综合监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水环境方面,涢水大桥,揭家垄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111类标准,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先觉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二是大气环境方面,城区空气PM2.5、PM10浓度均值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市定考核目标要求;三是土壤环境方面,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较好管控;四是固体废物污染方面,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满足“十四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附件:《2022年度生态环境综合监察项目绩效自评表》

2、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精细化治理工作;二是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值达标;三是开展水环境保护,确保饮水安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附件:《2022年度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3、涡水大桥国控站点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7万元,执行数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国控站点维修完成,恢复正常运转;二是站点可持续监测水环境情况。

附件:《2022年度涡水大桥国控站点维修项目绩效自评表》

4、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9万元,执行数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确保食堂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二是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正常运转。

附件:《2022年度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预算支出执行责任。按要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内控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将工作制度化。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开展年度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时,各项目科室仔细研究年度工作计划,结合项目主要内容,考虑项目在年度内要达到的整体产出和效益,归纳整合确定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着力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有效衔接,做到有预算有收支、年初无预算年中调整预算。根据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支出预算的精细化水平。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附: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4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